半岛全媒体记者 栾英杰 通讯员 张明媛 报道
半岛都市报3月10日讯 城阳区城阳街道城子社区某农副产品公司未取得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便投入生产,一年多的时间内,相关部门先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裁决书、违法行为决定书,但违法企业拒不执行整改。执法部门出具报告,并将该案卷移送公安部门。
据悉,这家公司在未取得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5年底正式投产,从事豆制品的生产加工。2016年1月14日,城阳环保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于2016年3月1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未果;2016年11月7日,城阳区人民法院又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裁决书,裁定对城阳环保分局申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月10日,城阳环保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外大门口排污古力现场采取的水样化学需氧量监测结果超标28倍。建议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袁某和锅炉房负责人矫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于3月10日将该案卷移送公安部门。
[编辑: 杜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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