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4日讯 2016年7月,青岛市市北区居然之家开业,同时举办许多优惠活动,吸引了大批消费者前往购物。郭女士也不例外,她先后选购了6万元的商品,并抽中了一辆宝马316Li(30%首付款)。但上台领奖时,主持人却告知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应答作废。近日,郭女士再次致电信网(0532-80889431),表示至今仍未得到道歉或赔偿。据悉,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因“抽奖式有奖销售中的违法行为”对其罚款10万。居然之家法律顾问刘先生表示,虽然被处罚,但居然之家在郭女士的问题上不存在过错,谈不上道歉或赔偿。
消费者:事件大半年仍未解决 2016年7月15日至16日,坐落于市北区黑龙江路的居然之家开业,岛城市民又多了一处购买家具的好去处,郭女士也趁活动购买了6万元的商品,并抽中了一辆宝马316Li(30%首付款)。
“听主持人念出奖券号,我马上意识中奖并立即呼喊,父亲将双手举起示意,周围群众也帮着喊了几声。”郭女士说,但她附近没工作人员,根本没得到注意,在她以最快速度赶赴台上后,主持人告知因“未在6声内作答”作废。
宝马(30%首付款)已被别人拿走,是否还能给郭女士成了主要矛盾点。近日,郭女士再次联系信网,表示经历了数月周旋,还上了市北区巡回法庭后,“到头来没听到道歉,也没任何补偿。”
“居然之家表示得签书面协议,承认是消费者单方错误,不符合中奖规定后才给补偿。”郭女士说,她不能接受明明没错却硬要“背锅”,拒绝了要求,仅要求居然之家道歉,承认其工作部署不周全,“但对方却表示赔偿其10万元损失后才道歉。”
居然之家:没过错谈何道歉 据了解,2016年7月20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居然之家“抽奖式有奖销售中的违法行为”对其罚款人民币10万元,表示价值19.5万元(裸车)的奔驰汽车及7.47万元的宝马汽车首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的规定。
事情过去了大半年仍僵持不下,信网联系居然之家时,负责与郭女士对接的张先生不愿多说,仅表示“联系律师”,而法务顾问刘先生起先表示并不清楚书面协议及道歉事宜,随后又进行了否认。“郭女士所言不实,居然之家没提出签书面协议,也没表示过要她赔偿10万后就道歉。”
“虽然居然之家被处罚了10万,但在郭女士的问题上没任何过错。”刘先生说,因此不存在道歉或赔偿的问题。
律师:居然之家有举证义务 对此,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认为,作为活动举办方,居然之家相对于消费者更有能力掌控整场活动,因此在郭女士是否应答的争议上负有举证义务。“如果居然之家认为郭女士未在6声内应答,应拿出相应证据。”
单律师认为,若郭女士所言属实,居然之家应给予一定补偿,但数额不用为宝马316Li(30%首付款)。“一方面,居然之家的活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扰乱了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活动是否有效值得讨论。个人认为居然之家应进行一定补偿,若消费者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信网全媒体记者 刘裕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