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近日,德州市庆云县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正式拉开河长制大幕。据了解,庆云县是自去年12月中央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我省第一个正式推行“河长制”的县。此前,我省济南、烟台、淄博全市和济宁部分县区已率先推行河长制,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
据省水利厅工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将总体按照提前一年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任务目标安排,2017年12月底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起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
目前,省级层面的《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已制定完成将于近期发布。届时,全省已开展河长制的市县(区)也将根据全省工作方案做出适当调整。根据时间表,8月底前,山东将出台省级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出台工作方案。12月底前将组织开展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开展骨干河道和大中型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开展骨干河道和重要湖泊存在问题排查工作,逐河(段)摸清问题底数,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指标和可行举措;完备运行机制,建立相关制度。
据了解,山东河流分属黄、淮、海三大流域及半岛独流入海水系,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049条,其中海河流域211条、黄河流域85条、淮河及半岛流域753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湖泊8个,较大的湖泊有南四湖和东平湖。全省共建成各类水库6424座,修建加固各类堤防30118.3公里,建成各类水闸5090座、泵站9396座,这些工程在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记者 方垒 通讯员 赵新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