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开启简易模式;可当场核发营业执照简化登记环节、材料;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经营范围可现场申报……3月22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相关发布会,市工商局总会计师江长海公布了分类实施“三个一次”便民助企服务举措。据悉,为降低创业成本,青岛市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模式改革,惠及64.5万个体工商户。
惠及64.5万个体工商户
为落实国务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放 、管 、服”的总体要求,创新登记方式、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3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总会计师江长海对《关于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和宣传。
据悉,今年2月28日,市工商局公布了分类实施“三个一次”便民助企服务举措。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坚持自我加压,便民助企,兑现承诺,取信于民,不断梳理优化服务事项,缩短办事流程,让企业群众在改革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按照推进安排,全市工商部门在现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框架内,在高新区分局试点的基础上,结合青岛市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降低创业成本,更好地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
据江长海介绍,此次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模式改革,惠及全市64.5万个体工商户,希望社会各界全面准确地把握改革内涵和办事流程。市工商局也将不断加强与群众和企业的良性互动,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让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真正实惠的服务举措,收到为民、便民、助企、惠企的效果。据悉,该意见自2017年3月30日起在青岛市范围内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29日。
试点工商业户新增5成
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革主要有六大特点,简化登记环节。实行独任登记制,将原来的受理、审核和发照几人几个环节整合为一人一个环节,当场受理、当场核准、当场发照;简化登记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原件,登记窗口工作人员采用身份证读取器提取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照片。于此同时,工商部门还取消名称预先核准,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无需预先申请名称核准登记,申请人现场提供拟用字号,窗口登记人员现场进行名称查询,确定个体工商户字号。住所自主申报,申请人阅读《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条款并当场签字确认。
青岛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在经营范围申报方面和以往相比申请人可以现场口头申报,申请人口述,登记人员录入经营范围、联系电话等登记信息后,打印出开业登记申请和审核所需的全部表单。“经营范围属于一般经营项目的,申请人对申请表单进行核对,签字确认后,登记人员当场核准,当场发照。”
据青岛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处长毕见清介绍,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模式是一个组合式的改革,不是一个单项的创新,注册申报制度、名称预先核准的取消在全国各个城市都有这种改变,但目前在青岛是一个最整合的改革。“去年12月这项改革就在高新区进行试点,从试点情况看,试点两个月,高新区新增个体工商户762户,是试点前的1.5倍。”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