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地方"学校法"正式实施 37中集中学习

2017-03-23 15:32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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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魏海洋

  3月20日,《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是全国首部地方“学校法”,对于青岛市中小学校提高科学育校水平有着至关重要作用。法规正式实施后,如何用到实处是接下来的重点。记者发现,许多学校都已行动起来,学习《办法》。3月23日,青岛37中召开《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专题学习会。

  



  为深刻领会《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3月23日,青岛37中召开《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专题学习会。

  《办法》作为全国首部地方“学校法”,围绕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明确政府、学校办学职责和学校督导、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发展保障机制,创新学校内部治理机制,在构建新型政府、学校、社会关系,建设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方面进行了多维度创新。“大家一致认为,本办法实施意义重大,明确学校章程与职责、明确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明确督导与考核评价、明确发展保障机制是激发办学持久活力的根本保障。”青岛37中校长张瑞海说。

  近年来,青岛37中在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以落实《学校章程》为前提,实行校长办公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调动了各方面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使得学校办学更开放,使得学校各项决策更加富有科学性和可行性,营造出了和谐奋进、蓬勃向上的学校氛围和发展态势。

  下一步工作中,青岛37中将以《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为依据,以落实《学校章程》、实施《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为抓手,遵循教育规律和法治原则,促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进一步提升。 全市方面,下一步,青岛市教育系统将认真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快《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的制订或修订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加快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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