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森林公安部门加大了对林缘、林区道路和林区墓地三大危险区域的管控,强化林区和与城乡接合部的村庄、居民点、经营场所等重点地段检查力度,广泛开展了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起到了良好的震摄作用。
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青岛市共发生森林火灾多起,过火面积1344.56亩,处罚犯罪嫌疑人10名。为此,市森林公安部门再次提醒大家,清明将至,请文明祭祀,严禁违法野外用火。发现违法者或火情,可拨电举报电话:88018110,88014110。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链接:对违法用火者的处罚案例
2016年3月10日,杨某在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大洼社区北水库边烧渔网过失引燃周边荒草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0亩。已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目前法院已受理。
2016年3月31日,郭某两姐妹在城阳区夏庄街道太和社区为父亲上坟,点燃冥币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30亩。经城阳区人民法院认定,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均犯失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6年3月20日、3月31日、4月1日,王哥庄街道黄泥崖社区居民高某某分别在黄泥崖社区周围山片及路边放火,引发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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