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批驾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名单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区部分路口信号灯进行了右转专用绿灯的改革,由过去的绿灯右转车辆通行,变为机动车看信号右转。但是斑马线无法做到全部设置强制性信号管控 ,这就要求驾驶人自觉减速礼让行人。3月30日,交警部门曝光第3批31名不礼让斑马线违法人员,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促进文明礼让斑马线风气的形成,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交车不礼让行人还撞行人
2月19日7时30分,市南交警事故科民警接警,在四川路滋阳路路口发生一起公交车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民警赶至事发现场时,受伤行人已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地上留下一片血迹和一块带血的白布。经询问,李某某驾驶鲁BT7662号大型公交车,沿滋阳路北向东左转驶入四川路路口时,恰巧行人王某某沿四川路东向西横过费县路人行横道,因没有及时避让正在横过马路的王某某,鲁BT7662号大型公交车刹车不及时将王某某撞伤。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司机不知不礼让是违法行为
3月29日上午,交警李沧大队在辖区设点查处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民警刚上岗,一辆鲁B6TP39的蓝色小轿车,沿永平路南向北行驶到近兴华路路口时,面对斑马线上行经至路中央的1名行人丝毫不减速避让,从行人面前疾驰而过,令现场斑马线上正在过路的中年男子直摇头叹息,不远处的民警在发现这一情形后,立即上前拦停违法车辆,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执勤民警,下车后的驾驶员芦某某感到十分意外 ,一个劲儿问:“我怎么啦?”在被民警告知其刚才的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属于违法时,芦某某表示他此前并不知情,觉得刚才开快点也就开过去了,没想到是违法了,自己以后会注意的。最终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不礼让罚款50元记3分
3月29日上午,交警市北大队设点查处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11点7分,一辆车号为鲁 B636W0银灰色五菱面包车,沿延吉路由西向东左转进入山东路,此时山东路西向东的人行道正是绿灯,行人陆陆续续过马路,由于该车没有停车让行,过马路的人群中走最前面的两名女士被迫停下让行该面包车。随即,执勤民警将其拦下,驾驶员下车后感觉一头雾水,当民警指出其车辆过人行横道线时没有停车避让过马路的行人,驾驶员张某某竟辩称,自己停车让了,行人没过才又开的车。现场民警身上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拍到了全过程,在路边执勤的民警使用高清摄像机也拍到其没有避让的交通违法行为。
铁证如山,驾驶员只能承认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转而又向民警求情,自己是首次没有避让行人,能不能免于处罚,被民警回绝后,驾驶员又提出能不能只罚款不扣分,说自己只剩1分了,再扣分就要参加学习了。最终,民警依法对其罚款50元记3分。
交警明确不礼让判断标准
交警部门表示,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判断标准:一是在有信号灯控制的灯控路口,人行灯为绿灯时,车辆应当让行人先行;二是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线上,把车辆和行人分别划出一条行驶轨迹,双方形成一条相交的直线。如果车辆在移动而行人未动或是行人突然移动,则认定为行人违法。如果双方都在同时移动,车辆先过而行人未过,则认定为车辆违法。对于“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 栾心龙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