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下午,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2017年清明节假期期间,在道路交通流量明显增大的情况下,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期间共出动警力3246人次、警车1243辆次,设置执勤岗位967处,检查车辆34278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万余起,其中,酒驾181起,醉驾39起,涉牌涉证893起,客车超员145起,货车超载437起,超速499起,疲劳驾驶300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562起,违法停车8761起;全市未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出现长时间、大范围的道路交通拥堵。
巡查深入到村镇以及各高速路段
针对清明节期间祭扫、踏青出游等活动增多,交通流量明显增大的特点,交警部门提前对做好清明道路交通安保工作进行筹划部署,成立了节日交通安保领导小组 ,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七个方面的重点措施。通过分析清明节期间重点时间节点、重点区域路段面临的交通压力和形势,对各项交通安保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记者了解到,清明节期间,各级交警部门增派警力,重点加大对青岛革命烈士纪念馆、福宁园、殡仪馆等40余处祭奠场所的指挥疏导,主动对接民政、城管等部门以及辖区祭奠场所,落实调流措施、停车场及临时泊位设置,增设临时交通标志130余面,确保祭奠场所周边道路交通运行顺畅。加大对崂山景区、平度茶山景区、唐岛湾及前海一线等30余处景点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重点查处乱停车、乱变道、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同时,针对市民到中山公园赏花及赴城阳和崂山郊区踏青,导致太平路、黑龙江路、王沙路、滨海大道等部分路段出现通行缓慢的情况,采取交通信号外围调控、现场疏导等方法,及时缓解车流拥堵。采取警车巡逻和智能交通监控巡检相结合的方法,加强高速公路路况监控,及时掌握高速公路交通流量、流向,及时处置高速公路车损事故,杜绝了事故现场形成的路堵问题。同时,严查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的客车,依法对70余辆违反禁行时间的车辆进行处罚,引导至服务区停车休息,并通报车辆登记地交通运输部门。
交警部门还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农村地区设置“村头检查站”110余处,严把出村到镇的主要关口,有效防止了9500余辆次超员的面包车、违法载人的车辆出村上路。提早巡检维护交通设施,排查出崂山景区大河东、前海一线中山公园 、九峰陵等易拥堵区域20余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采取信号灯配时调整、区域交通调流、地下人行过街通道清理开放等工作措施,有效缓解了交通压力。为防止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起、止时间节点车流骤增形成的交通拥堵,4月1日凌晨和4日的12时起,在青银高速“青岛东”收费口、胶州湾海底隧道收费口等重点路段,加大警力投入,有效维护了车辆进出秩序。
微信、短信编发信息20余万条次
对高速公路、胶州湾海底隧道、景区、墓区周边道路,交警部门开展了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排查因交通设施欠缺等方面原因的隐患147处,并通报相关部门,能修复的及时进行了修复,对不能通过修复整改的68处路口设置了安全提示标志,实行临时管制措施。组织警力深入到四方长途汽车站和汽车北站、汽车东站等20余处客运站点,督导50余家客运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门检、车辆保养、驾驶人学习等制度落实情况,对165辆存在安全技术问题和26名存在违法记录问题的驾驶人责令运输企业予以停运。
同时,利用与专业运输企业建立的微信、短信互动平台,编发警示教育短信20余万条次,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客运车辆、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企业或车主广泛进行了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各高速公路大队共梳理出易出现团雾等30余处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逐条路段分析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共出动警力3246人次
通过各类媒体发布了清明节交通出行提示和交通预警信息10.2万余条次,公布全市及40余处重点区域交通流预判和60余处重点管控区域交通流绕行预案,公布了98处易出现交通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交通安全注意事项9.8万条次。针对自驾车流高峰,在高速公路重要节点做好信息诱导,向驾驶人发布高速公路交通状况及重点旅游景区动态流量提示,引导游客合理分流。针对返程高峰因疲劳驾驶及车流集中带来的行车安全问题,及时发布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及适时路况信息3.2万条次。同时 ,节日期间直播实时路况84次,发布微博博文266条。
据统计,假期期间,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3246人次、警车1243辆次,设置执勤岗位967处,检查车辆34278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万余起,其中,酒驾181起,醉驾39起,涉牌涉证893起,客车超员145起,货车超载437起,超速499起,疲劳驾驶300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562起,违法停车8761起;全市未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出现长时间、大范围的道路交通拥堵。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 栾心龙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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