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夜间10点,市南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在江西路外贸职业学院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就在民警赶赴现场的同时,指挥中心又接到另一起发生在二中分校附近的事故警情。民警赶赴现场后对两案进行侦查,经查两案系一人所为,肇事驾驶人于4月5日上午10点来到市南大队事故处理科投案自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决定对该驾驶员实施拘留的处罚。
4月5日下午2:30分左右,记者来到市南交警大队事故科,据张警官介绍,4月4日夜间10点左右,驾驶人严某驾驶机动车沿江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行驶到外贸学校附近时,撞上了自东向西行驶的一辆二轮电动车,电动车驾驶员被撞受伤。随后,严某继续向东行驶,行驶到二中分校附近时,又撞上了一辆轿车。严某当晚肇事逃逸,于4月5日上午10点投案自首。
4月5日下午,记者见到了驾驶员严某,严某在采访中告诉记者,4日夜间他和朋友在八大关附近聚会,吃饭时喝了4杯红酒,由于心存侥幸就没有叫代驾,回家路上行驶到外贸职业学院时撞伤了人。“撞了人之后我非常慌张,不知如何是好,结果往前行进了一段路程又出了事故,现在回想起来我十分后悔,对被我撞伤的人也感到十分抱歉,下一步我将配合警方,给伤者提供治疗。”
据了解,肇事者严某已经有将近十年的驾龄,之前喝了酒都会叫代驾,这一次酒后驾车存在侥幸心理,而严某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驾驶员严某将被依法拘留,其他处罚待伤者伤情鉴定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判定。
文/图 城市信报记者 王川 实习生 李煜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