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屡施暴女子申请保护令 法官挽救一段婚姻

2017-04-07 07:46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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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珍 尹彦鑫

  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是家事审判重要目标。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一个亮点,对全社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2017年第一季度,黄岛区人民法院共受理5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有效保护了家暴受害者人身安全,社会力量、司法力量形成合力,有效化解家事纠纷,维护家庭稳定。

  丈夫酒后屡次施暴

  女子申请保护令


  近日,黄岛法院古镇口法庭对丁某与谭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过调查取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有关规定,发出该院今年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圆满调处该离婚纠纷,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丁某与谭某2006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7年5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丁某称,由于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谭某经常酒后殴打她,其身体、精神受到严重伤害。今年1月29日,因其小女儿喝水被呛,双方又起争执,谭某殴打她。1月31日,谭某再次对其进行打骂,其无奈选择报警,谭某还把手机摔坏。丁某认为,其多年遭受家暴,为避免遭受更大伤害,申请法院作出长期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起诉要求与谭某离婚。

  受案后,办案法官调取报警记录、询问笔录,走访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经审查认为,谭某行为已影响到丁某身心健康,丁某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对原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依法予以支持。在受案第三日,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作出裁定:一、禁止谭某对丁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谭某骚扰、跟踪、接触丁某及其相关近亲属。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如谭某违反上述禁令,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向被告谭某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有关应诉材料时,法官对谭某进行了说法教育和法律疏导,谭某意识到问题严重性,承认有时不冷静,尤其是酒后,但心里是珍惜这个家的,愿痛改前非,和丁某和好。法官趁热打铁,通过中间人做丁某工作。后谭某主动到丁某娘家,承认了错误,把丁某接回家,双方共同来到法庭撤诉,案件圆满处结。

  法官用心巧调解

  夫妻双双把家还


  今年3月15日下午5点,黄岛法院隐珠法庭申家庆法官接到王女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案。申请书中王女士称,自己多次遭受丈夫李先生的家庭暴力,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公安机关虽多次对李先生进行教育,但李先生不思悔改,继续对其施暴。此时已经到了下班时间,申法官不顾一天的忙碌,翻开案卷认真查阅案情。经审查发现,王女士提供了病历,显示其曾受伤,伤情较轻;今年3月13日王女士曾经报警,称2016年10月2日被李先生殴打。该案与常见家庭暴力案件有明显不同,申法官没有急于作出结论,而是电话联系双方前往法庭了解情况。

  经了解,王女士与李先生已结婚23年。去年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争执中,李先生打了王女士。王女士被打后,非常委屈,一直耿耿于怀,看到微信中有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新闻,遂起诉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李法官首先对李先生的不冷静进行了批评,接着又根据两人实际情况进行了劝说,并向两人详细说明: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外,还要送达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协助执行。

  “那怎么能行,太丢人,我们两口子的家务事,让别人都知道了,以后还怎么见人啊”,一听法官说完,李先生就着急了,“我就是一时情急,也就只打了一次,没有经常动手,怎么弄得我好像经常打老婆似的,我保证以后不会了”。听到丈夫表态,王女士也有些动摇,法官继续耐心劝说,最终二人和好如初,王女士当庭撤回离婚起诉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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