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打老婆成"家常"?法院为她撑起保护伞

2017-04-07 10:1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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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是家事审判的重要目标。《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保护家暴受害者的有力武器。4月6日,记者从黄岛法院了解到,2017年1~3月,该法院共受理5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有效保护了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社会力量、司法力量形成合力,有效化解家事纠纷,维护家庭稳定。

  记者了解到,2016年3月1日起 ,青岛市正式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首次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人身保护令地方实施细则》,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种类、有效期、具体内容、举证责任等做出具体规定。记者了解到,反家暴法里只提到一个长期保护令,有效期是6个月,法院加上了一个紧急保护令,有效期是15天。再就是明确了诉前、诉中和诉讼后都可以申请。还有就是对家暴行为如果认为不存在的话,还必须进行听证。

  据法官介绍,根据我国婚姻法,家庭暴力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人身保护令制度实施后,也将成为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时认定家暴的重要证据:“认定家暴的话,法律上肯定会判决离婚,再就是财产分割方面,会作出适当倾斜,还会作为人身损害赔偿。”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一个亮点,为在全社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但家庭暴力不等于双方偶尔吵闹争执,对于此类案件,不宜简单定性为家庭暴力,而应以协调解决为主,防止双方矛盾激化,促进双方婚姻修复,保护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

  ◎新闻链接:婚后酗酒殴打妻子法院发今年首张保护令

  近日,黄岛法院古镇口法庭对丁某与谭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过法院工作人员调查取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有关规定,发出该院今年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圆满调处该离婚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丁某与谭某2006年10月经人介绍,2007年5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丁某觉得原本夫妻双方感情基础就很薄弱,婚后谭某还经常性地酗酒,并且酒后殴打她,造成其身体、精神上的严重伤害。起初丁某为了家庭和孩子,选择忍耐,导致身心疲惫。2017年1月29日(正月初二)晚上,小女儿喝水时不小心被呛到,本来小事一件,但双方发生争执,谭某再次出手殴打她。1月31日 ,在公婆家再次对其进行打骂,丁某无奈选择报警,谭某把手机摔坏。丁某认为,其多年遭受家暴,为避免遭受更大的伤害,申请法院作出长期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起诉要求与谭某离婚。

  受理后,办案法官在第一时间调取了报警记录、询问笔录、走访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经审查认为,谭某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丁某的身心健康,丁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对原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依法予以支持。在受理第三日,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裁定禁止谭某对丁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谭某骚扰、跟踪、接触丁某及其相关近亲属。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如谭某违反上述禁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向被告谭某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有关应诉材料时,法官对谭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法教育和法律疏导,谭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其承认在家庭生活中,有时不冷静,尤其是酒后,处事有些鲁莽,并非真正实施家暴,但从心底里是珍惜和爱护这个家庭的,表示愿意痛改前非,和丁某和好。法官趁热打铁 ,通过中间人做丁某的和好工作。通过一番劝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谭某主动到丁某的娘家,承认了错误,把丁某接回家,双方共同来到法庭撤诉,案件圆满处结。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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