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6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情况报告4月6日发布。报告显示,去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2203件,比2015年增加568件,连续五年保持1万件以上。本期新受理复议案件10820件,案件主要分布在34个行政管理领域,其中公安、国土、劳动保障和城建等领域是我省行政复议案件的高发区,2016年上述四类执法领域发生复议案件占新受理复议案件总数的74.65%。
去年全省审结行政复议案件9158件,占全年受理案件总数的84.64%。从审理结果看,行政复议维持率为45.05%,比2015年下降2.68个百分点;通过确认违法、撤销、变更等方式结案的复议案件3774件,综合纠错率为41.21%,比2015年上升了3.59%,最大限度发挥了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山东还加大了对省政府征收案件的审查力度,去年省政府主动撤销省征地批复案件8件,提升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据了解,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全省行政应诉案件数量激增。去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参加行政应诉案件11171件,再次超过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其中,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的案件7663件,复议机关单独应诉的案件635件,共同应诉的案件2873件。省政府本级办理行政应诉案件839件(包括一审二审等),比2015年增加251件,增长42.7%,省政府办理的应诉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人少案多矛盾凸显。特别是新行政诉讼法对共同被告的规定,打破了省政府以往在省高院、济南市中院应诉的惯例。据了解,去年省政府参加共同被告案件144件,涉及我省12个市、13个省直单位,并首次办理11件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件,应诉范围覆盖了最高院、省、市、县(区)四级法院,复议机关应诉压力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成为常态。
此外,山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和完善。去年全省有3010名行政负责人出庭参加应诉,占案件总数的26.94%,其中东营市由53.8%上升至57.38%,滨州市由28%上升到56%,广饶、龙口等地达到100%。下一步,山东将进一步提升行政应诉能力,组织省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分管副市、县(市、区)长等到法院进行庭审观摩体验活动,推动行政负责人由“台下庭审观摩”向“上台应诉答辩”转化,实施培养行政应诉工作骨干力量“千人计划”,打造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行政应诉队伍。
记者 齐静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