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实行河长制 省委书记省长将任总河长

2017-04-07 13:38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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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全面实行河长制,将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总河长,4月底前建立全省各级河长体系。2020年,山东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提高到82.5%。

  3月3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中会介绍,《工作方案》分别确立了到2017年、2020年、2030年的工作总体目标。2017年4月底前,建立全省各级河长体系;6月底前,出台省级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7月底前,负责牵头的省有关部门就牵头事项制定专项实施方案;8月底前,设区的市党委、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及市级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10月底前,县(市、区)党委、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及县级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12月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

  根据时间表,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省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设区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到203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9%;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65%以上;城市建成区总体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除地质原因外,设区的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

  《工作方案》明确了山东河长组织体系构建的形式和方式。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省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和省级河长,县级及以上分别设立总河长,并在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各河湖所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乡镇明确负责相关工作的机构,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

  刘中会说,我省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总河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河长,并在黄河、大汶河、泗河、东鱼河、洙赵新河、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大沽河、潍河、小清河、沂河、沭河、漳卫南运河、梁济运河、韩庄运河等16条骨干河道干流(上述河道均包括其上所建的各类水库)及南四湖、东平湖设立省级河长,由10位省级领导担任。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省委组织部、省环保厅等26个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

  记者 姜洋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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