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超标企业将严罚 本月起青岛开展专项治理

2017-04-13 06:26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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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韩小伟

  据统计,岛城职业病发病量每年在70人左右,形势比较严峻。4月起,岛城启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粉尘、噪声及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监督执法力度,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4月12日,半岛全媒体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近年来,本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不平衡。据统计,本市职业病发病量每年在70人左右,形势比较严峻。去年以来,本市先后出台相关政策,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取得较好成效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如企业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差、职业卫生培训走过场、职业病防护能力低下等。

  据悉,青岛目前有389家企业存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作业岗位,超标因素多是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和有毒物质等,劳动者长时间在职业危害因素超标的作业环境中工作,易引起尘肺、听力损伤、职业中毒等多种职业病,甚至造成死亡。此次专项整治的治理范围是: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企业,重点是机械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皮革箱包、水泥生产、石材加工、陶瓷和耐火材料等行业。此次治理,一方面,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减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另一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作业场所无防护设施或达不到防护要求,未按规定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严重职业病危害岗位无警示标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企业,责令停止作业或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此外,今年5月1日《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正式实施,其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风险的动态管理。”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一般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及时予以消除,并将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向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这意味着,将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正式列为法律,是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企业不去做就违法了。

  记者获悉,今年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聚焦到标杆企业和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上来,具体要求是:省级标杆企业6月底前完成,市级标杆企业7月底前完成,县级标杆企业8月底前完成;危化品生产、经营(带储存的)企业,所有非煤矿山,以及冶金、建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火力发电等规模以上企业年底前完成。目前,据区市报上来的数据看,本市有省级标杆企业23家、市级218家、县级1182家,部分重点行业规模企业大概是4000家左右,省局要求县级标杆企业数量不少于10%。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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