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周晓荷 报道
半岛都市报4月16日讯 青岛市物价局副局长蒋正贤日前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记者从网谈中获悉,中小学收取的学生装费用和意外伤害保险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蒋正贤同时表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有网友询问“孩子今年上幼儿园收了500元押金是否合理”,蒋正贤回复称,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以及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等其他费用。因此,对于幼儿园收取押金问题,属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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