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继职称评审摆脱了计算机和外语“两座大山”之后,山东职称制度又将迎来重大改革。近日,省人社厅召开全省职称管理改革工作会议,对职称改革进行全面部署。山东将在5年内完成惠及500万专业人才的职称制度改革,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评价标准。另外,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逐步将高级评审权限下放到设区的市。而青岛早在去年8月份就已启动相关改革,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4个增加至7个,并将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区一级试点。
目前,人才评价中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职称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为此,山东将继续深化工程、卫生、农业、会计、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改革,5年内完成全部系列的改革任务。
在评价方式上,健全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根据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可采用笔试、面试、考察、人机对话、论文盲评、教学测评等多种手段,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参评人员专业水平、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申报高级职称的,要进行业务测试或面试答辩,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吸收异地评委或者实行异地评审,进一步增强评价的公信力。
山东还将畅通非公领域人才评审通道,凡在山东省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的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户籍、档案保管等条件的限制,与公立机构人才平等享有职称评审待遇。同时,职称改革在评价范围上也做出明确,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对非公领域、基层、事业单位离岗创业、“高精尖缺”、海外引进、外籍、港澳台等专业技术人才,要畅通评审通道,保障其应有的权利。对技能人才,要打通与专业技术人才之间的壁垒。在职称社会化评审上,要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新机制。
下一步,山东将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逐步将高级评审权限下放到设区的市,并继续向人才密集、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积极推动具有专业优势的大型企业、大型医院,开展单位自主评聘,与人事管理、绩效分配等制度相衔接,逐步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职称评聘制度。
青岛已有7个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按照山东省对职称改革的部署,将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逐步将高级评审权限下放到设区的市。而去年8月底,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召开,进一步下放了职称评审权。在原有四个高级评审委员会的基础上,新增基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正高级评审委员会和基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副高级评审委员会、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三个高级评审委员会,并首次承接了会计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
同时,开展将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区一级试点。以往中级职称评审权限均集中在市一级。青西新区作为山东省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在科学化社会化专业化人才评价机制方面大胆探索,去年,青岛授权青西新区组建工程技术和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新区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程技术和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工作。
初级职称评审权限则实现全部下放。将原来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评审的技工学校教师和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下放至各区(市)人社局、市直单位、市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分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评审。
另外,还首次开展了行业协会职称评审试点。在药品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开展第三方行业协会评价试点,委托青岛市医药行业协会组织评审。
畅通非公经济组织申报渠道
山东省的职称改革中,还指出将畅通非公领域人才评审通道。在这方面,岛城也先行于去年的改革中实施了相关政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市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存放档案并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人员,通过存放档案的市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管委会申报管理。未在市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存放档案并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按照属地关系由工作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通过单位所在地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高新区管委会申报管理。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通过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逐级推荐申报。
同时,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兴社会组织参加职称评审,使符合条件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都能够顺利申报、及时知晓信息。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