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小伙非法持枪被判7个月 庭审仅用10分钟

2017-04-29 11:05   来源: 山东24小时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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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张某私藏两只压缩气体动力的“快排”2支,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作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次成功试点,整个庭审过程用时仅10分钟,结案也只用了5个工作日。

  

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整个庭审时长仅10分钟左右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张某在轿车后备箱内私藏“快排”2支,于2016年12月1日在张某所住小区内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2支“快排”均为压缩气体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

  法庭在确认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基础上,综合全案事实依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张某当庭表示服判息诉。整个庭审时长仅10分钟左右,并在5个工作日内结案,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

  该案法官郭安琪介绍说:“我们在告知书中不仅列明了被告人的权利,而且列明了法律后果,切实尊重了被告人对诉讼程序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她告诉记者,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并指定济南为试点城市。记者 贺辉 通讯员 李冬华 郭安琪

   [编辑: 张珍珍]

半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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