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渔船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规出海捕捞等行为,5月1日上午11时,青岛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在市执法基地(黄岛)举行“2017年青岛市海洋伏季休渔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动员部署开展伏休专项执法行动 ,市、沿海区(市)出动八艘执法船艇、近百名渔政执法员和执法船员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结束后,海上执法船艇沿前海一线开展首次执法巡查,沿海区(市)执法船航行至各自管辖海域进行执法检查。
据悉,根据《2017年青岛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市局统一监管、区市分片包干”方式,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区域分工,实现信息渠道畅通,确保行动反应迅速。同时,将联合海警、公安边防、工商部门加大对重点海域、重点时段、重点海港、重点市场的执法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坚决打击、决不姑息;对休渔期违规捕捞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刑事处理,形成强力震慑。据了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在5月1日12时~9月1日12时开展常规检查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5月1日~6月1日、7月20日~8月20日等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并对小港、中港码头、中苑码头、团岛污水处理厂码头等重点区域开展执法巡查,对违规渔船实施巡查监管。
文/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丁一
◎新闻链接青岛市海洋伏季休渔协同执法消除监管盲区
5月1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按照农业部和省、市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的工作部署,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紧紧围绕“依法兴渔、强化监管”的执法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全市伏休组织协调,周密部署,严密布控,全面铺开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监管工作。
据了解,今年农业部重新调整了黄渤海区海洋伏季休渔政策,休渔起始时间从原来的6月1日12时提前到5月1日12时,提前一个月,时间跨度从休渔3个月增加到4个月。农业部、省海洋与渔业厅、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分别召开了会议并下发了工作方案。
5月1日,在市执法基地举行“2017年青岛市海洋伏季休渔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全面展开伏休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全市的布局,采取“市局统一监管、区市分片包干”方式,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区域分工,实现信息渠道畅通 ,确保行动反应迅速。
市支队组成海巡、陆巡、办案 、后勤保障等小组,加强敏感海域、辖区码头的不间断巡查。各区市强化执法分工协作,定人、定岗、定责实施海陆监管,灵活变换执法策略,机动监控渔港码头、临时停泊点,有效落实“岸上盯紧、海上严查”的执法联动机制。市支队岸巡组早晚严密监视小港、中港、中苑等码头、停泊点,发现违规卸货渔船立即通知海巡组实施海上合围抓扣;海巡组摸准违规渔船出海规律,通过错位锚泊、凌晨出击、声东击西等多种战术,从严从重打击渔船违规捕捞行为。
城市信报记者 丁一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