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5月23日消息 胶州交警大队积极开展查处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在胶州市大营路和李孟路路执行任务查获了一名酒驾司机。
2017年22日15时许,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大营路和李孟路路口发现一名司机驾驶着面包车缓缓向路口驶来。“当时我们就在路口等待绿灯,这时候后面来了一辆面包车速度不是很快到我们旁边停了下来放下车窗朝我们笑了笑,一开始我们也没在意,后来发现这名驾驶员脸色通红精神比较恍惚当时就怀疑是喝酒了,”执勤民警说。随即对驾驶员王某做了酒精呼气测试,经过测试发现驾驶员王某酒精含量达到了30h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据驾驶员王某交代中午在一家钓鱼场吃的饭钓鱼时一时兴起就喝了两瓶啤酒感觉自己问题不大便开车上路了。看到民警只是好奇的放下车窗看了看忘了记自己喝酒的事实了。
按照规定驾驶员王某将面临罚款1000,驾驶证记满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文/图 半岛网 黄超 通讯员 秦浩
[编辑: 杨其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