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报道
半岛都市报5月23日讯 青岛参保人目前已经开通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首批跨省联网结算青岛市定点医院有八家,异地联网结算的城市有三十余个……5月23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李松山做客在线问政,就“医疗保险政策”方面的问题做了相关解读。
在此次问政中,问得最多的问题要属跨省就医的问题,“我父母是河北省唐山市新农合,长期居住青岛,怎样在青岛就医?”“父母户籍在原胶南,在北京生活,发生的急诊费用怎么报销?”对此,李松山回应道,目前青岛市已开通全国跨省就医直接结算,首批跨省联网结算青岛市定点医院有八家:青医、市立、401、齐鲁青岛、八医、阜外、慢性病、开发区一医。对于外地人在青岛就医,具体的就医结算手续需咨询其参保所属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如果属于青岛市退休职工或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正常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急诊治疗出院后,首先需办理异地急诊审批,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急诊条件,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医疗费。可携带急诊病历、全套住院病历(包括出、入院记录,长期、临时医嘱单,检验检查报告单等)、费用明细清单、发票、社保卡,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不符合报销条件的,工作人员也会予以告知。报销比例按照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
“现在异地医疗联网结算如何办理?哪些城市可以办理?异地转诊没有办理一点不能报销吗?”针对网友的这一疑问,李松山表示,青岛参保人目前已经开通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联网结算的城市有三十余个,需到就医地的定点医院咨询该院是否开通跨省联网结算功能,就医前先联系参保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联网登记手续。
青岛市参保人异地转诊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符合异地转诊条件,但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应在异地住院治疗出院6个月内到参保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未转诊审批,因考虑到恶性肿瘤患者患病后治疗费用大心理负担重,目前只受理恶性肿瘤患者的未转诊申报,审批通过的,其医疗费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热点问答
问:外地门诊费用超过一定额度可以按比例报销。青岛是怎么规定的?
李松山:青岛市目前统筹金门诊报销范畴领域内现行两大模块,即门诊统筹和门诊大病。全市参保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参保居民,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自主选择一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签约,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年最高报销1120元;居民一档报销50%,年最高报销720元;居民二档和少年儿童报销40%,年最高报销300元;大学生报销70%。其中,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本市还实行了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审批制度,简称门诊大病制度。目前共设定了55个病种。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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