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家企业(个人)无证行医被曝光 罚款346000元

2017-05-27 09:5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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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布2017年3月份和4月份无证行医名单,40家企业(个人)被曝光共罚款346000元 。其中青岛医保城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龙新分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行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并罚款10000元。

  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诊疗服务的诊所和药房,执业者需是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医生,在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时,需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生还需要在执业地点所在的卫计局进行注册,注册的同时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如果没有符合这些条件,都存在无证行医的嫌疑。为此,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凡是经正规方式注册的诊所,诊所的门头牌匾相对比较统一,牌匾内容包括行政区识别、颁证的卫计局和编号等,正规诊所的室内墙上醒目处,还会悬挂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及护士(如果有护士的话)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市民在到诊所等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以通过查看是否有这些证件来判断诊所是否正规。如果市民在就医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无证现象,可拨打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的监督电话85788111进行投诉举报。

  每个月,青岛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都会曝光当月的无证行医行为,这些都是执法局通过日常监督和接受市民投诉举报两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查处的。5月26日,执法局公布2017年3月份和4月份无证行医名单。从名单中可以看到,2017年3月份和4月份共有40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行为及非医师行医的单位和个人。在被查处的40家医疗机构中,大部分为个人诊所 ,另外还有青岛医保城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龙新分公司和青岛市李沧区伊莎尔专业女子美容院。目前,40家单位已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市卫计委依法没收了部分医疗机构违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对40家机构处以2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款。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诊疗服务的诊所和药房,执业者需是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医生,在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时,需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生还需要在执业地点所在的卫计局进行注册,注册的同时获得医师执业证书。

  城市信报记者 宫岩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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