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刘春芳 胡永绪 报道
半岛都市报6月2日讯 6月2日,记者从城阳交警大队获悉,山东莒南县在城阳从事出租车营运的司机解某,凌晨喝了一瓶啤酒,与小轿车相撞,造成解某自己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出租车司机解某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出租车,被城阳警方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其驾驶证被吊销。
5月7日凌晨4时20分,城阳公安110接警,在民航路高家台小区门口有两辆车发生交通事故,其中一辆车司机涉嫌酒驾。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出租车司机身上有酒味,涉嫌酒驾,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调查,出租车沿城阳区民航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高家台小区门口,与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经酒精呼吸测试,司机酒精含量为3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民警通知120将出租车司机送到医院治疗,并进行抽血备检。后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30mg/100ml。
据了解,出租车司机姓解,47岁,户籍是山东莒南县,暂住城阳区,从事出租车营运。当天凌晨3时左右,其同事约解某到重庆北路一饭店喝酒,每人喝了一瓶啤酒后,解某就驾驶出租车返回城阳交班,当车驶到城阳区高家台小区门口,撞在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上。
交警部门安全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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