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办公室发布《山东省2017年拟选调到村任职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通知》。通知公布签约时间,拟选调人选签约将于公示期满后组织进行,6月25日前完成签约。
签订就业协议的主体,甲方是公示期满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乙方是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
拟选调人选是非师范类毕业生的,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约;拟选调人选是师范类毕业生的,则需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约。
截至6月25日,拟选调人选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的空缺,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及时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书。
此外,省人社厅与省教育厅还公布了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
胥老师,0531-82952901
韩老师,0531-81286736
省教育厅
毛老师(政策咨询),0531-81676803
杨老师(技术咨询),0531-82528318
记者 张春晓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