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6月7日消息 6月6日下午,市南区食药局颁发市南区首张《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标志着市南区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简称 “两小”)的管理步入法治化的轨道。
市南区食药局颁发市南区首张《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2017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条例》,开办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应当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市南区食药局制定了《青岛市市南区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程序暂行规定》,依法开展登记证办理工作。
根据规定,对于在市南区内有固定生产场所的食品小作坊,以及经营场所面积不足五十平方米的小餐饮可以根据条件办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申请登记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经营场所所在街道的食药所办理即可。
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施登记管理,有助于治理“两小”业态“低、散、乱”的监管难题,规范规范 “三小”行业市场秩序。下一步,市南区将定期对“两小”业态实施常态监管,提升“两小”业态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通讯员 郭道果 记者 王君莉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