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痛不痒的"限塑令"需要转变思路

2017-06-13 06:3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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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朱永华

  2008年6月1日,“限塑令”正式实施。“限塑令”明确规定: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9年过去了,“限塑令”虽有一定成效,但多数人已渐渐忘记,甚至很多人感觉塑料袋的用量比以前更大了:小商铺随便给,大超市也不少用。一种商品一个袋,买一趟菜,通常带回家3~4个塑料袋。(6月12日央视网)

  平心而论,自从国家出台“限塑令”之后,人们不仅对“白色污染”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塑料袋的使用也有了不少的节制。但是落实“限塑令”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显然不能全依靠消费者的“自觉”或超市的“有偿使用”。缺少相关制度配套,单纯依赖一纸“限塑令”或采取“经济杠杆”进行调控,不仅难以消除塑料袋的泛滥成灾,由劣质塑料袋造成的直接污染和增加的降解成本还将“共同发难”,甚至不排除有得不偿失乃至适得其反的可能。

  笔者认为,针对“白色污染”的防控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我们不妨转换一种思路:依托“限塑令”规定,首先对塑料袋生产企业尤其是违法作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从源头上对塑料袋特别是劣质塑料购物袋进行总量控制;由针对滥用塑料袋的惩处,转变为对主动弃用塑料袋的鼓励,动员超市、农贸市场等塑料袋使用集中的商业场所,将商品的消费积分和让利同塑料袋的弃用直接挂钩,或禁止打折促销的瓜果蔬菜等商品配送塑料袋。

  另外,将减少“白色污染”和控制塑料袋使用纳入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大力扶持和鼓励塑料购物袋替代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来降低环保塑料袋替代品的生产经营成本。

  总之,减少“白色污染”和控制塑料袋的使用是一项融汇科学和管理智慧的系统工程,在国内和国际上均没有现成的成熟经验可寻,更需要进行有益的积极探索。有必要指出的是,出于消费利益、价值、习惯与方便的角度,以增加麻烦和经济成本来强求公民“自觉”是不现实的,切忌在这方面误入死胡同,当轻微的惩罚欲求而不达时,就不妨转换思路,由对“不自觉”的惩罚变为对“自觉”行为的奖赏与鼓励,如此,或更能收到事半功倍的好成效。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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