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无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无影响行洪的障碍物、无对人身生命和坝体安全构成重大危害的安全隐患的三无标准……日前,黄岛区水利部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打造新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升高,河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成为滋生蚊蝇、影响环境卫生的主要来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日益凸显。此次‘清河行动’将集中清除河库岸边、滩地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按照‘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标准和‘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的要求,使河库环境卫生状况焕然一新,面貌大为改观,恢复正常河库管理保护秩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保护河库的良好局面。”黄岛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清河行动”的具体标准为全区所有河库水体及滩地达到无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无影响行洪的障碍物、无对人身生命和坝体安全构成重大危害的安全隐患三无标准。
据悉,此次“清河行动”集中整治时间为6月份,截至6月30日,分阶段进行。黄岛区各单位根据《黄岛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确保“清河行动”取得效果。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将责其限期整改,直至按标准完成任务。“清河行动”结束后,各镇(街)及相关单位还将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巡察及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新区水清岸美。(半岛全媒体记者)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