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记者从济南市交警支队获悉,济南市“4+5”拖车行动已于今日早上在全是范围内正式启动。截止到目前,历下区交警部门已经拖走各类违停车辆22辆,另有两人已于今日上午10点,到历下交警大队违章处理大厅接受1小时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什么是“4+5”模式? 如果是第一次违停被拖车,需要执行4步。
1.采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个人信息进行采集并存档。
2.承诺:违法行为人当场书写《守法承诺书》,承诺今后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再违法停车。
3.学习:要求违法行为人到交警指定的路口参加不少于30分钟路口交通秩序维护体验活动,或参加不少于60分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4.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做出处罚决定,告知违法行为人车辆停放地点,开具放车单发还车辆。
禁停道路:罚款200元,记3分。
准停道路:罚款100元,不记分。
限停道路:罚款100元,不记分。
如果是第二次违停被拖车,则需要执行5步。
1.采集。将其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诚信信息平台。
2.测试。违法行为人到指定路口参加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秩序维护体验活动或不少于60分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参加停车法律法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3.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做出处罚决定,告知违法行为人车辆停放地点,开具放车单发还车辆。
4.曝光。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公开实名曝光。
5.通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信息通报市文明办
附:济南100跳禁停道路 [编辑: 杜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