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7月4日,一名男青年被扭送到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原来,家住黄岛区王台镇的解某驾车撞了一名骑二轮摩托车的男子,将其拖到路边后驾车逃逸,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根据线索排查后锁定肇事逃逸车辆,而肇事司机得知警方找到了他后仍不思悔改,家人奉劝不成,强行将其扭送到交警部门自首。目前,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黄岛警方刑事拘留。
深夜摩托车驾驶员被撞身亡 7月2日晚上10点22分,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在黄岛区王黄路与田家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摩托车倒在路边,骑摩托车的男子受伤。民警接到报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受伤的男子已被120急救车送到医院,民警勘查现场一辆紫红色的二轮摩托车倒在路南侧,现场没有遗留撞击碎片,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抢救无效于凌晨死亡。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调取路口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发生的过程。视频显示一辆深色越野车自西向东行驶,而二轮摩托车自北向南行驶向东拐弯后,越野车将摩托车刮倒,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倒地,越野车在往前冲了一段距离之后停下车,从车上下来一名男子进行查看,随后将骑摩托车的男子和二轮摩托车先后拖到了路边,之后男子转身上车逃离了现场。
肇事司机被家人“扭送”到交警队 事发三天后,办案民警通过走访询问,有目击者提供线索称,肇事逃逸的车辆是一辆深灰色的野马牌越野车,号牌尾数为“10”,“鲁B”牌照,其他的没看清楚。随后,民警通过调取附近的卡口监控对过往车辆进行排查,最后锁定肇事嫌疑车辆为车牌号为“鲁B***10”的野马牌越野车,肇事逃逸嫌疑人为车主解某。
通过查询,车主解某为黄岛区王台镇人,31岁,在王台镇一家工厂上班,7月4日上午,当民警联系到他时,解某当即承认了自己7月2日晚上在王黄路的确发生了交通事故,但称现在自己不在胶南,在外面办事,等到下午再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可就在中午时分,解某的手机处于无法接通状态,就在民警以为解某要逃跑时,他的家人强行将其带至事故处理科投案自首。
肇事司机“太害怕了”选择逃逸 据解某讲,7月2日晚上10点多,他在王台镇和朋友吃完饭后,独自一人开着车回家,驾驶自己的越野车沿着王黄路从西往东走。走到事发地点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北面驶来,当时他自己车速挺快的,道路光线也比较差,没看清摩托车从哪出现的,就听见自己左边和摩托车撞上了,然后对方倒地,他赶紧踩刹车停下,之后就立即下车上前查看:“当时感觉那个人已经不行了,口张着,看着伤得挺厉害。就把受伤的男子和摩托车都挪到了路南边,我又叫了他几声,却没有反应,后脑出血了,当时吓懵了”。
当问及解某当时为什么要逃跑时,解某称,当时寻思上车找手机打电话报警,一摸手机没在身上,就到车上去找电话,结果一拿手机看到一手血,心里想着摩托车驾驶员看起来伤的很严重,顿时感觉特别害怕,就没敢报警,开着车回家了,回家路上看到了120急救中心的车,估计是有人报了警。
回家之后偷偷清理撞击痕迹 “我回家以后赶快洗了洗手上的血,家里人都睡觉了,我谁也没敢说,自己一宿都没睡着,光寻思撞人的事,越想越害怕。”第二天,解某怕人发现异样,就找了一点稀料,把左边车门上的刮痕擦洗了一下。之后,解某又骑着摩托车到现场去看,听周围的人说被撞的人死了,他更是心神不宁,就把撞人的事情告诉了父亲和妻子。
“我爸叫我投案自首,我还是害怕,就没投案,等交警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想来投案来着,但是觉得人都死了,肯定不能轻饶了我,我就把手机卡给扔了,打算躲藏一段时间,结果被我爸发现了,就把我给擒来了。”解某告诉记者。7月5日,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黄岛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称,刑法禁止交通肇事后逃逸,主要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害人的利益,维护交通管理秩序。交通运输关系着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交通事故一旦发生,被害人生命安全将处于危险状态,任何延误都可能导致被害人生命危险的加剧,甚至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早一分钟抢救,被害人就多一分被挽救的希望,损失就有可能减少一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我国刑法也将交通肇事以后置被害人生死于不顾的逃逸行为作为加重处罚的条件。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