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济南市交警支队发布,自今日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限额2000元(含)以内的(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赔偿费用)轻微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将统一由“保险理赔快处联合工作室”进行现场查勘、评估、结案理赔。
根据济南市交警支队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的《济南市轻微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在济南境内发生的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如果该机动车已投保交强险且事故中仅涉及轻微人身损害,可以适用快处程序。轻微人身损害是指受伤者伤情轻微,正常活动不受影响或轻微受限,自愿放弃去医院就诊;受伤者到医院就诊后无需复诊的,或自愿放弃复查同意调解处理的。
“快速处理办法”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流程呢?据交警部门介绍,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报警的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警后询问,对于符合快处条件的案件,通知交警和“工作室”人员赶赴现场查勘取证,取证完成后,清理现场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最后,交警对事故定责,公估人员对赔偿做调解处理。
在赔偿金额方面,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的统一由保险行业将在各区、县交警大队、高速支队事故处理部门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轻微人身损害保险理快处联合工作室的专业公估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和调解处理,超过2000元且不满5000元的可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意愿,由“工作室”与相应的保险公司协商处理。
据了解,交通事故是导致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之一。1起交通事故就会造成1排或2排车道无法正常通行,个别路面较窄的道路可能会影响某个方向的通行。特别是流量大的路段,例如城市快速路、经十路等主干道,1起轻微事故,高峰时段短短几分钟就可能造成1-2公里的交通拥堵,就会影响到后方多个路口的正常通行。
此次“快速处理办法”的出台,使得济南市成为全国省会城市中最先全面开展“快处快赔”的城市之一。届时,市交警支队可以借助相关保险评估、事故鉴定专业机构的帮助,达到现场办公、及时评估、就地结案的效果,事故处理效率较以往将有很大程度上的提升,对于市区拥堵治理具有重要作用。
记者 申红 见习记者 饶翔宇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