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近日,山东省文化厅原党组成员、山东省文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治秀(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治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谢治秀,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治秀在担任山东省文化厅原党组成员、山东省文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半岛全媒体记者)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