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体系 推动公立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建立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三位一体”组织架构,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切实增强公立医院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理事会是公立医院的决策机构(有社会力量参与出资的医院建立董事会),主要职责是:拟定和修订医院章程,拟定医院发展规划、薪酬待遇、劳动用工、人事管理、科研计划等重要事项;拟定医院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审定医院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设置方案以及医院内部主要管理制度;审议医院财务预算和决算;聘任(解聘)院长及医院管理层其他人员;制定院长任期目标和医院管理层其他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编写和发布医院年度报告;决定医院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一般由7~13名理事构成,人数为奇数,其中,理事长(或董事长,下同)1名。理事分执行理事、职工理事和外部理事,外部理事应占多数。理事会根据单位特点和工作需要 ,可下设咨询委员会或捐赠筹资、学术人才、提名薪酬、公共关系、审计等专门委员会,负责为理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理事及理事长如何产生 首届理事会由举办单位负责组建。执行理事由举办单位委派,职工理事由公立医院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举办单位备案,外部理事从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服务对象和业内专家中产生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建外部理事库,举办单位从外部理事库中向所属公立医院选聘外部理事。理事长由举办单位负责任命。
理事长、党组织书记一般应由同一人担任。理事长不是中共党员的 ,应配备专职党组织书记,专职党组织书记须为执行理事。理事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其中外部理事在同一医院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2届。理事会成员发生影响履职的工作岗位、职位变动,按上述规定进行调整。理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理事及理事长按有关规定程序产生。有社会力量参与出资的医院由股东会议协商创立董事会,执行董事由出资方委派。
理事行使以下职权:参加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决策事项进行表决;对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状况;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会议提出议案或罢免建议;按照相关规定领取履行职责应得的报酬;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理事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医院章程。按时出席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决策;不得凭借理事身份,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理事长除履行理事的一般职责外,还承担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代表理事会签署理事会决议和有关文件;检查理事会决议实施情况;法律法规政策和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院长由理事会聘任 管理层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执行理事会决议;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拟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负责一般工作人员管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聘用中层管理人员;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管理层由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等组成,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不超过本届理事会任期。其中,院长由理事长根据党组织推荐提名或公开选聘,理事会表决、聘任,报举办单位备案。副院长、总会计师等管理层其他人员由党组织研究,院长提名,理事会表决、聘任。管理层涉及人事管理权限需报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院长按照理事会决议开展工作。主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负责医院人事、财务、资产等日常管理;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为加快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7月24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青岛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要推动公立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下同)、管理层、监事会“三位一体”组织架构。纳入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市属公立医院一律取消行政级别,不再明确机构规格,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按有关规定执行。要于7月31日前召开首届理事会会议。7月底前,全市公立医院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按新的体制机制运行。
设立监事会,监督医院财产和人员 监事会是公立医院内部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对理事会决策和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策情况进行监督;对医院财务资产、运营进行监督;对医院理事会及管理层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履行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的其他职责。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可以对会议决定事项提出质询及建议,并跟踪关注医院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对理事、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监事会一般由3或5名监事构成,由出资人代表、相关专业人士等外部监事和职工监事组成,外部监事占多数,监事会主任由举办单位在监事中选任。职工监事由医院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推荐,经举办单位审定后报同级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产生 。各级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建立外部监事库,由各级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向医院选派外部监事。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一致。理事会成员、医院管理层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
允许公立医院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 公立医院应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章程,章程由理事会负责拟定,经举办单位审核后,报同级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减少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真正把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科研经费等方面的法人自主权落实到位。
公立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 ,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自主制定岗位设置和招聘方案,自主聘用人员,合理配置医师、护师、药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必要的后勤保障人员,对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可采取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岗位设置、公开招聘方案及招聘结果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全面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控制总量内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务资格评定 、管理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公立医院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管理。
允许突破现行公立医院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同时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新的人事薪酬制度。公立医院按照新的人事薪酬制度,研究制定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公立医院经批准可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建立与岗位职责 、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严禁给科室和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公立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医院定期公开年度财务报告 医院要公开发布年度财务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方式,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向互盲”方式,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多种手段对公立医院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信用青岛”等平台公开。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公立医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审计监管,公立医院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或离任时要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以患者满意度、合理控制成本、诊疗行为规范、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和理事会履职、章程执行、内部制度建设以及规范运行等为重点,加强对公立医院公益服务质量、能力和效率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作为公立医院评先树优、财政经费预算、医保支付等的重要依据和理事会成员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探索由第三方机构对公立医院进行评价。
根据《山东省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推进要求,纳入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市属公立医院要抓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经举办单位批准后,于7月25日提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按照批准的工作方案,于7月31日前召开首届理事会会议。
城市信报记者 宫岩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