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养宠物隔夜死亡 主人状告宠物店获赔7500元

2017-08-02 09:4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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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经营的宠物店提供洗澡、注射和寄养服务。2016年7月5日,老顾客伊某将斗牛犬送到店中洗澡。送去时,宠物并无异样。双方约定下午五点将宠物接走。但伊某因公临时出差,微信通知李某寄养宠物至次日上午9点。谁知第二天开门时,李某发现宠物死亡。伊某接到通知后伤心不已,认为系李某安置不当、屋内温度过高导致宠物死亡。事后,李某也很内疚,虽未直接承认过错,但同意另行赔偿一只泰迪犬。伊某最终拒绝接受领养泰迪犬的同时,提出15000元的赔偿请求。李某不同意,并主张自身无过错,同时认为宠物本身健康有恙。双方僵持不下,伊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伊某提供的证据证明斗牛犬市场价格为15000元。现宠物狗已经火化,无法进行尸检 、确定死因,但双方认可接收时小狗并无异样,故法院认定宠物健康,宠物店应履行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宠物安全,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结合李某在事故发生后自愿赔偿伊某的事实,经调解,双方一致同意李某赔偿伊某7500元。

  据法官介绍说,宠物健康的跟踪确认制度尚未建立,因此宠物店接收宠物时必须同客人共同确认宠物是否健康,避免今后发生纠纷。另外,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保留沟通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 、电话录音等,以备争议发生时,提供证据证明主张、分清违约责任。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通讯员 刘歆鑫 吕佼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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