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发布《山东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公报》。普查发现,全省房屋建筑(区)地表覆盖总面积15036.04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9.65%,与潍坊市的面积大致相当。全省山地面积22726.80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14.59%,相当于济南、淄博、泰安3市的面积总和。
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汉臻介绍,山东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5年6月30日。
普查对象是全省陆域和32座有居民海岛范围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琥介绍,地理国情是重要的基本国情,是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要素和房屋建筑、铁路、公路等人工设施在地理位置、空间分布方面的国情信息。地理国情是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重要依据;是实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合理配置各类资源,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服务,开展其他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数据基础。
技术人员开展外业实地调查核查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赵培金介绍,本次地理国情普查共历时3年,10多家具有相关专业最高测绘资质的单位参与,投入技术人员5000多人次,全部普查人员都是经过多次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持证上岗。其中,2000多名核心专业技术人员,在遥感影像解读、外业核查、内业数据处理和建库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地理国情普查分辨率史上最高,最小采集图斑为100平方米,在城市地区比如济南泉城广场上10米乘10米的绿化草地,都要采集。”赵培金说。
我省外业实地核查率达到了80%,外业普查人员形成的核查轨迹路线长度达到102万千米,相当于绕地球近26圈。同时在进行数据基本统计时,采用了国家指定的两套软件分别进行计算和对算,统计误差控制在百万分之一。
本次普查《公报》发布的主要成果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我省基本地理国情信息 山东省陆域位于东经114°48′~122°42′、北纬34°23′~38°17′,东西长721.03千米,南北长437.28千米。全省陆域面积15.58万平方千米。
全省“山水林田湖”自然禀赋得天独厚,山地面积22726.80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14.59%(相当于济南、淄博、泰安3市的面积总和);水面面积6988.92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4.49%(相当于枣庄、莱芜两市的面积总和);林地面积24894.46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15.98%(相当于临沂、泰安两市的面积总和);种植土地面积83845.42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53.82%;湖泊面积1348.55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0.87%。
全省地表覆盖的自然地理要素占82.56%,人文地理要素占17.44%。
二、全省地形地貌情况 全省海拔50米以下区域占全省面积的53.71%,主要分布在鲁西北地区;50~200米区域占33.50%,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200~500米区域占11.53%,主要分布在鲁西南地区和东部地区;500米以上区域仅占1.26%,主要分布在鲁中地区。
全省坡度2°以下区域占全省面积的71.02%,集中分布在鲁西北地区和鲁西南、东部局部地区;2°~5°区域占9.82%、5°~15°区域占11.78%,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15°~25°区域占4.63%、25°以上区域占2.75%,主要分布在鲁中地区和东部地区。
平原面积占全省面积的65.56%,主要分布在鲁西北地区和鲁西南局部地区。台地面积占全省面积4.46%,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丘陵面积占全省面积15.39%,主要分布在东部、鲁西南局部地区。山地面积占全省面积14.59%,主要分布在鲁中地区和鲁西南局部地区。
三、全省植被覆盖情况 普查查清了全省植被覆盖面积,为120797.56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77.54%。
查清了全省7类种植土地的面积构成和空间分布,总面积为83845.42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53.82%。
查清了全省林草覆盖面积构成和空间分布,包括8大类林地和2大类草地,总面积为36952.14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23.72%。其中,全省林地面积24894.46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15.98%;全省草地面积为12057.68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7.74%。
四、全省水域情况 查清了全省水域覆盖的构成和空间分布。其中, 500米以上的河流总长度为83864.51千米, 500米以上的水渠总长度为164816.34千米,5000平方米以上的湖泊总面积1348.55平方千米,5000平方米以上的水库总面积2015.25平方千米(与莱芜市的面积相当)。全省水面总面积6988.92平方千米。
五、全省荒漠与裸露地情况 全省荒漠与裸露地面积744.46平方千米。
六、全省铁路与道路情况 全省铁路路网总长度5075.12千米。其中,高速铁路路网总长度686.14千米。
全省公路路网总长度81235.55千米。其中,高速公路路网总长度5214.33千米。
七、全省房屋建筑区、构筑物与人工堆掘地情况 全省房屋建筑(区)地表覆盖总面积15036.04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9.65%(与潍坊市的面积大致相当)。
全省硬化地表覆盖总面积3687.13平方千米,堤坝总长度27431.04千米,温室与大棚地表覆盖总面积2018.06平方千米,晒盐池地表覆盖总面积1014.15平方千米。
全省露天采掘场地表覆盖总面积为410.13平方千米,建筑工地地表覆盖总面积810.90平方千米。
据介绍,地理国情普查成果丰富、内容全面、数据准确、现状真实,客观反映了我省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空间分布现状和特征,可以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 杨学莹 毛鑫鑫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