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暨重型柴油货车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顶格处罚,决不允许高排放、高污染、冒黑烟的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上路。
近年来,我省空气质量超标主要表现为颗粒物超标,机动车排放是重要来源之一,其中重型柴油货车对颗粒物排放的影响首当其冲。据统计,我省柴油车和重型柴油车数量居全国首位,公路货运量居全国第二位,省内多地特别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的货物运输结构不合理,交通尾气污染严重,成为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为此,我省把高污染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的治理和监管,列为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
据统计,目前我省共有1958家危化品运输企业,有7.5万辆危化品运输车,约占全国总量的16.1%,运输吨位合计达114万吨。随着经济回暖,各地危化品产量有所上升,道路运输更加繁忙,风险隐患加剧。
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治行动采取超常规措施、超常规力度,以求迅速形成决战决胜态势。各部门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源头、路面一起发力。在源头方面,严格比对核查重型柴油车号牌,同时严把新车注册关,对经修理调整排放仍不达标车辆,将依法予以强制报废。在路面方面,公安机关将与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重点路段、时段巡逻力度,对车辆主要通行道路和重点路段、时段进行重点监控。
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坚持顶格处罚,包括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伪造变造牌证、公路倒车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一律对驾驶人一次性记满12分。对存在驾驶人记满12分、多次违法未处理等情形的,及时逐一见人,落实处罚和驾驶证降级措施。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将在省际卡口处加大查处力度,对严重违法的,在处罚驾驶人的同时,对运输企业将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另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隐患不消除不得上路;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有1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危化品运输车,逐一销号整改,力求彻底整治安全隐患。
作者:李子路 孙培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