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灯?这招专治你!三处监控抓拍现身济南市区

2017-08-09 13:43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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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开车频繁被远光灯晃眼这是很多驾驶人都有过的经历,滥用远光灯危害也众所周知。8日,济南交警公布了3处滥用远光灯抓拍设备点位,专拍滥用远光灯违法,被抓拍将被款100元、记1分,也这是远光灯抓拍首次现身济南。

  



  3处抓拍中2处位于旅游路港九路路口东西双向抓拍,还有1处在经十环山路口东向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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