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同一屋檐下,原本应该邻里和睦共处,但男青年王某却时常偷窥同屋女子睡觉。因为偷窥他人隐私,王某被嵩山路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00元的处罚。
王某在环翠区嵩山街道某小区租房住,这套房共有3个房间,王某租住其中一间,女孩唐某租住一间。8月4日,女子史某和对象也搬了过来,住在了第三个房间,而这个房间有扇窗户对着客厅。7日凌晨,尚未睡着的史某听到客厅有动静,客厅的灯也打开了,史某推测是同屋房客半夜起来上厕所,因此并未在意。但在无意间,史某发现窗户的窗帘被掀开了,一双眼正在外面看着自己,当即吓得大叫起来,而这双眼也随即消失。
接到史某报警后,嵩山路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史某住处,将王某传唤到派出所讯问。讯问不多时,王某就交代了自己多次偷窥他人的违法事实。
王某称,他平时经常看一些不健康的视频,为了寻求刺激,他在近几天多次采用拉窗户、掀窗帘等方式偷窥史某睡觉。王某还交代,他还曾多次偷窥唐某。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嵩山路派出所依法对王某处以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鞠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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