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截至6月底,省政府法制办共办理省政府行政诉讼案件537件,其中新办理案件368件,结转2016年度案件169件。在新办理的案件中,国土资源类为120件,房屋拆迁城乡规划类为6件,房屋征收补偿类为41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为2件,工商类为7件,环保类为1件,海洋类为2件,民政类为1件,信访类为2件,其他类为186件。
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省政府应诉案件数量增幅明显。省政府2014年全年应诉案件数量为126件,2015年为588件,2016年则猛增至839件,是2014年的6倍多,且连续两年超过省本级同期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从当前形势来看,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呈“倒金字塔”型结构分布,省部级案件最多,增幅达四至五倍,基层案件增幅较小。
在新办理的行政应诉案件中,未经复议,省政府直接作为被告的有74件,占总数的20.11%;省政府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有294件,占总数的79.89%,其中行政复议共同被告案件有134件。被诉的537件案件,大部分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庭应诉,另外有31件案件在基层法院或其他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应诉。
上半年,省政府法制办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96件。在审结的案件中,决定维持的为110件,驳回的为152件,撤销、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职责的为79件,终止的为9件,综合纠错率达到25.14%。此外,省政府法制办还办理了行政赔偿案件2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00余人次。
据了解,在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土地批复类案件数量依然居高不下,约占全部案件数量的70%。此外,随着复议职权的集中,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涉及企业改制、产业转型升级、金融税务以及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体现了一些新兴领域潜在的风险和矛盾。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省行政应诉人员工作能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从去年9月至今,省政府法制办已连续举办四期“百名厅(局)长庭审观摩”系列体验活动,全省共有53个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17市分管副市长、125名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等共200余人参加了此次庭审观摩系列活动。未来,山东还将建立行政应诉工作报告制度,下级政府每年1月向上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并将邀请专家学者、行政审判人员和执法人员,对一个时期内的重点案件进行剖析,将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编辑成行政应诉典型案例。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