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户籍新政实施第5天 鼓励落户区发出首张准迁证

2017-08-15 09:58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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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8月14日讯  “很激动!终于能落下户口了!”8月14日下午16时,在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户政大厅,烟台招远的付先生拿到了济南市鼓励落户区的第一张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济南市户鼓励落户区发放的第一张户口准迁证。



  根据济南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公安局从8月10日起,正式开始按新政策受理户口迁移业务。新政全面放宽了来济落户标准,尤其在人才落户、买房居住落户等方面,原有的学历限制和住房面积限制都大大降低了。

  “我到济南的时间长,这是第13个年头了。”付先生告诉记者,刚从招远来到济南时,他就购买了一套65平米的房子,想着以后经济条件好了再更换。对于落户的问题,他和家人都没有特别放在心上。然而,随着孩子长大,没有济南户口,在上学方面就会产生一系列麻烦,这让付先生很是头疼。本想通过更换住房达到居住落户的标准,可是这两年眼瞅着济南的房价飞涨,想买套大房子,经济压力着实有些大。

  

拿到准迁证的付先生高兴得合不拢嘴。



  正在苦恼之际,新颁布的济南户籍政策让付先生看到了希望。新的户籍政策实施后,“90平米住房”的落户门槛没有了,他的情况完全符合来济落户条件。

  根据济南市户籍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显示,原来的政策规定居住就业落户济南有购房面积90平方且取得房产证、购二手房需取得房产证两年,以及当年纳税3万或3年累计纳税5万等落户条件限制。而新政规定:参加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质公寓)并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就可申请落户济南市区。

  

济南户籍新政中划分的优化落户区、鼓励落户区、开放落户区。



  “早早就把落户材料准备全了,8月10号开始办理,11号我就赶紧到派出所去申请了。这不,今天就过来领准迁证了。”言语间,付先生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据历城公安分局户政民警介绍,自从8月10日济南市户口迁移新政实施以来,户政科每天都能接到30多起咨询电话。很多之前因为住房条件以及学历原因问题而不能落户济南的群众,在新政实施之后,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申请落户济南,成为济南市民。

  “终于要成为济南市民了,孩子上学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心情真的太激动了。”看着拿到手的准迁证,付先生的眉梢眼角都是满满的笑意。(大众网-山东24小时客户端记者 樊思思 实习生 张珈玮)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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