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获批 涉60万人
齐鲁网讯(记者杨婷婷)国家发改委15日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1461号),《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正式获批。
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在山东是一件大事。早在5月6日,履新山东月余的省委书记刘家义就曾到黄河山东段入境地东明县专门就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作进行调研。而此次《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获批,距离上述调研刚好过去100天。
在上述的调研中,刘家义特别提到,统筹资金土地,在积极向国家部委争取政策支持的同时,加强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乡村的协调配合,统筹研究解决办法。要加快进度,提高效率。
刘家义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好黄河滩区“蓝图”,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迁建,以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精神确保村台、房屋、堤坝、道路质量,发展多种产业促脱贫致富,真正让黄河滩区群众安居乐业。
刘家义特别指出,要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加紧编制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确保2020年前全部完成黄河滩区迁建工作。要正确处理好滩区迁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黄河行洪、群众脱贫的关系,提前谋划、加强协调、同步推进,既联系实际解决当前问题,又要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
投资260亿元,涉及60万人 按照规划,到2020年山东省将投资260.06亿元,用于山东黄河滩区迁建工程,包括外迁安置工程、避洪工程、道路改造等,涉及人口60.62万。
《规划》提出,用3年时间,通过分类实施外迁安置、就地就近筑村台、筑堤保护、旧村台和临时撤离道路改造提升等五种方式,全面完成60.62万滩区群众的迁建任务。工程总投资260.06亿元,将按“各级政府补一块、土地置换增一块、专项债券筹一块、金融机构贷一块、迁建群众拿一块”的总体思路筹措建设资金。
滩区迁建涉及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泰安、滨州、菏泽7个市17个县。其中,外迁安置,涉及东平、梁山等13个区县,共4.2万户14.1万人,建设42个新社区,投资95.85亿元。就地就近筑村台安置,涉及东明、鄄城2县,共3.87万户13.89万人,新筑村台30个,投资115.31亿元。筑堤保护,涉及平阴、长清、槐荫3个县区,共15.97万人,筑堤40.44公里,投资24亿元。旧村台改造提升,涉及长清、滨城、利津等6个县区,共1.57万户、5.11万人,改造旧村台100个,投资17.9亿元。临时撤离道路建设,涉及平阴、长清、东平等县区,共11.55万人,新建改造道路497.35公里,投资7亿元。
土地、财政等政策大力支持 《规划》还重点提及了土地、财政等各种配套支持政策。
土地政策方面: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和各项土地专项资金政策,符合条件的滩区居民迁建村庄全部纳入增减挂钩试点范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滩区居民迁建安置新社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还特别强调,要充分考虑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对有滩区居民搬迁安置任务的县,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提高土地级差收益。
财政政策方面:将现有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生态移民等投资政策,在不改变管理渠道和投向的前提下,由滩区县级政府统筹协调使用。
产业政策方面:用足用好各类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在产业配套、全域旅游、城乡互动、生态农业等方面统筹谋划,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推动居民迁建、产业培育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增强滩区经济发展后劲。
就业创业方面: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搭建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滩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能力。
根据《规划》,2017年,全省完成各类迁建项目前期工作,启动17个新建村台和13个外迁安置新社区工程建设;2018年,7个市的迁建项目全部开工,启动建设其余11个村台和29个外迁安置新社区,以及长清平阴护城堤、旧村台和临时撤离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2019年,全面推进各类工程建设,完成全部28个新筑村台、13个安置新社区、75个旧村台改造,以及大部分临时撤离道路改造提升工程;2020年,完成工程建设并交付使用。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