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我省继续公布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批),从公布的前两批举报件来看,已办结的信访件达140件,其中属实119件,不属实21件。目前,已责令整改464家,立案处罚44家,罚款金额300.695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4件,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4人。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25人、问责231人。
“顽疾”处理不力,临沂一人被免职 第二批信访件中,临沂市蒙阴县高都镇孙西路金刚瓦厂土窑老板孙某用黄土烧黑瓦,污染严重,经常在夜间加工。群众向当地政府和环保局反映情况,未得到有效处理。
经过核实,信访件中提到用黄土烧黑瓦的问题,该瓦厂未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建设,并于2016年10月开始经营,建有长约45米马蹄窑(共10个窑口)一座,安装粉碎机一台、炼泥机三台、连杆压机两台、气动压机四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两台、脱硫除尘器一套等设备。通过调阅该瓦厂在供电部门的用电数据及资料,发现该瓦厂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处于生产状态,2017年2月至2017年3月间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4月至2017年7月间恢复生产,自2017年8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
自2017年3月17日起,举报人先后5次,通过12345等渠道反映蒙阴县高都镇孙西路金刚瓦厂经常在晚上排放废气,气味刺鼻。高都镇政府向举报人反馈该瓦厂已安装脱硫除尘设备,并未发现夜间排放废气物的情况,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于8月3日对该瓦厂进行现场检查,瓦厂停产,未找到该厂有关人员。
对于此问题,8月13日,蒙阴县环保局依法对瓦厂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20000元。8月13日下午,高都镇政府组织人员调集挖掘机、装载机等设备,对瓦厂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对原料、产品及拆除的设备进行了清理;8月14日上午,已经全面完成设备拆除及相关物资清理工作,达到了断电、断水和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两断三清”的要求。8月15日,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此问题,1人被免职。
企业扬尘污染严重,淄博二人被免职 公布的第一批信访件中,有4人被免除行政职务或是党内职务。
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南坡村327省道往西南方向2-3公里淄河东岸有一建筑材料加工厂,扬尘污染严重,料堆未进行覆盖,还存在非法取河沙的问题。针对此问题,诫勉谈话2人,党内警告并免职1人,行政警告并免职1人。
根据核实,举报人反映问题的建筑材料加工厂系2014年3月注册的博山源泉华盛堂空心砖经营部,主营空心砖销售。该营业部未办理空心砖生产加工手续而私自进行了空心砖加工,于2017年3月份停止生产。2017年6月,源泉镇政府向其下达了要求完善手续、开展治理提升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其在7月2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截止到2017年8月12日现场检查时,其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存有生产空心砖的设施、原料、产品等。关于料堆未进行覆盖问题,该露天料堆为尾料沙堆,沙堆上长有杂草,未覆盖;现场地面都未硬化,只使用石子和沙土铺地,路面有积尘。关于非法取河沙问题,现场检查时发现有清洗土沙用的沙网等设备,附近河道未发现有采河沙的痕迹。
经调查,因其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具备合法生产条件,决定对其进行关停取缔,全面彻底清理现场设备、原料和产品。8月13日上午10时,所有设备及产品、原料已清理完毕。同时,对源泉镇党委、政府相关责任人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8月13日下午,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决定。
此外,威海市乳山市天勤食品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生产软骨素,多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其中,诫勉谈话7人,拟行政记过1人,拟行政警告2人,拟行政记过并免职1人。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潘王庄村有多家养殖场(养猪、鸭),臭味刺鼻,排放的废水污染了地下水,排出的粪便堵塞路面排水沟,诫勉谈话3人,党内警告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
记者 张玉岩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