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灭蚊不给力这些地方被曝光 责任单位将受处罚

2017-08-25 11:3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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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8月份集中灭蚊行动中,各成员单位都能严密组织部署,积极落实各项规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次,市爱卫办督查组对全市96个封闭小区和开放式楼院的灭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少数单位和区域没有做好集中灭蚊工作。重点是部分小区一楼养花种菜居民存放大量蚊幼虫孳生小型水体,蚊密度超标,市民意见较大。现将各级督查和市民举报的问题予以曝光。

  根据此次集中灭蚊行动设立的投诉举报热线,截至8月24日,累计受理电话投诉举报101件,已第一时间转办相关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对各单位的办理情况及时进行督导,目前全部整改落实。在9~10月的月度集中灭蚊活动中还将实行社会监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按照《青岛市预防与控制病媒生物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在媒体进行曝光。

  这些单位未有效组织灭蚊

  市南区:

  1.香港西路32号,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八大关街道。

  2.扬中支路青山花园,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八大湖街道。

  3.大学路社区,无灭蚊宣传。责任单位:江苏路街道。

  市北区:

  1.长春路芙蓉山村小区,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大港街道。

  2.长沙路27号长沙小区,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君安物业。

  李沧区:

  1.兴城路汾阳路社区,存水容器未加防护。责任单位:兴城路街道。

  2.文昌路蓝山湾小区,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联泰物业。

  崂山区:

  1.西韩新苑小区,无灭蚊宣传,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西韩新苑物业。

  2.崂山路21号,山海花园小区,蚊密度超标。责任单位:沙子口街道。

  3.香港东路18号,东都花苑小区,无灭蚊宣传。责任单位:颐惠物业。

  城阳区:

  1.夏家庄小区,楼道蚊密度超标。责任单位:流亭街道。

  2.天泰城小区,无灭蚊宣传。责任单位:爱家物业。

  3.正商红河谷小区,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正商红河谷物业。

  黄岛区:

  1.恒大金沙滩小区,无灭蚊宣传,建筑工地蚊密度超标。责任单位:金碧物业。

  2.珠山文苑北区,楼道蚊密度超标。责任单位:骑凯物业。

  3.嘉陵江西路158号北苑小区,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吉源物业。

  4.灵港路158康大海港苑,无灭蚊宣传,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康大物业。

  即墨市:

  1.天一仁和郡小区,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潮海街道。

  2.景瑞名都小区,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潮海街道。

  平度市:

  1.金日佳苑小区,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三龙乐业物业。

  2.锦绣花园小区,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山东新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莱西市:

  1.新昊花园小区 ,宣传栏未张贴灭蚊倡议书,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百乐物业。

  2.长安人家小区,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鑫盛物业。

  胶州市:

  1.开关厂宿舍蚊密度超标。责任单位:胶州市开关厂。

  2.北京路三里河小区,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责任单位:德信物业。(城市信报记者)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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