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醉驾出事故 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2017-09-05 09:3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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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4日上午10时,李沧交警对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出租车驾驶员杨某某依法办理刑事拘留手续,下一步将移交检察院和法院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在现场见到了当事人杨某某,当记者问起醉驾出事经过时,杨某某闭口不谈,甚至背过身去,拒绝接受一切采访,“可以看得出,这件事情给杨某某的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 ,他大概只想默默地熬过这段时间,不想让任何人知道,相信以后再也不会醉驾了 。”现场民警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8月4日23时10分许,指挥中心接群众电话报案:李沧区振华路发生一起车损事故。李沧交警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现场来看,一辆出租车与一辆私家车迎面相撞,私家车违规掉头,出租车轧上了双黄实线,双方均负有事故责任。”民警介绍说。

  经调查,原来杨某某驾驶出租车鲁UT48××,沿振华路东向西方向行驶至永清路派出所门前时,恰逢王某驾驶私家车鲁B589××在此处掉头,两车躲闪不及,造成车损事故。在调查过程中,民警还有新发现,出租车驾驶员杨某某竟然涉嫌酒驾,随后民警对杨某某进行呼气和血液酒精检测,血检结果为170mg/100ml,证实了杨某某属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杨某某因醉酒驾驶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也因此增加,最后民警认定为两辆车承担同等交通事故责任。

  事故科副调研员徐德胜介绍说,该起交通事故虽然损失不大,但对出租车驾驶员朋友的警示作用非常大,该名出租车驾驶员除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厉惩罚。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 刘波 王伟伟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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