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公布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20号),明确了全省2018年棚改任务。2018年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编报工作,确定上报了2018年棚户区改造共计1249个项目、699704套,要求各市要据此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尽快落实立项、资金、土地、规划和房屋征收(拆迁)等建设要件,主动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接,积极争取贷款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对不能按时完成开工任务确需变更调整的项目,由各市提出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后将适时予以调整。记者注意到,青岛明年计划棚改45个项目 ,共35268套,今年提前开工(筹建)1502套。45个项目中,市南区1个项目 ,市北区10个项目,李沧区8个项目 ,崂山区1个项目,黄岛区2个项目 ,城阳区12个项目,红岛经济区2个项目 ,即墨市4个项目,胶州市4个项目,莱西市1个项目。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周善东谈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及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时介绍说,在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领域,全省加快已建成公租房分配入住进度。一是降低准入门槛。有序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扩大住房保障受益人群。各地住房困难线标准提高到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多数提高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17个设区市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二是提高分配效率。对未竣工的公租房项目 ,提前采取预分配措施,在竣工前6个月编制配租方案,启动配租程序,做好与入住的衔接工作,确保保障对象及时入住。实行限时分配,明确公租房项目应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分配入住工作,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全面优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做好预分配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优化申请程序,压缩审核时限,实现申请、审核、分配、管理常态化和规范化。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各地全面启动常态化申请受理工作,积极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办事程序,健全轮候制度,提高分配频次。加强窗口建设,积极推广“一站式”办理,实行首问首办、限时办结,方便群众申请。
同时,全省加快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有序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合理确定补贴标准、面积标准,采取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补贴的方式,增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高校毕业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逐步建立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在准入条件上,原则上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具体条件和比例由市县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在补贴标准上,根据各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租赁补贴的标准。在补贴面积上,原则上住房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在政策支持上,租赁补贴户数列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可统筹用于发放租赁补贴。截至7月底,全省新增租赁补贴9276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64.3%。城市信报记者 丁一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