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9月14日消息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在10月底前,在青岛市建立湾长制组织体系,全面推行湾长制。下一步,将逐渐健全完善湾长制工作机制,使海湾经济社会功能与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协调,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蓝色海湾治理目标。
青岛是国家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市海洋资源丰富,拥有近海海域1.22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905.2公里(其中,大陆岸线长782.3公里,海岛岸线长122.9公里)海岛120个,其中,有海湾49个。众所周知,青岛市依海而建,因湾而兴。建立实施湾长制,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对于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构筑“三湾三城”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推行湾长制是青岛市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具体实践。海湾管理保护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行湾长制是落实中央关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治海先治河、治河先治污的工作理念,加大海湾治理力度。划设了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出台了《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成立了胶州湾保护委员会,胶州湾保护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以胶州湾为代表的海湾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在充分总结既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分析研判全市海湾的现状、优势、存在问题和保护措施,制定了该方案,对加强海湾环境和资源保护,推进生态湾区建设,打造“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蓝色海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青岛依海而建,因湾而兴。海湾是青岛加快向国际湾区都会转型升级的基础支撑,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是实现陆海统筹的关键引擎。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公众对良好海洋生态环境、生态岸线期盼不断增强,全面推行湾长制将有力推动海湾资源保护、环境改善和综合价值提升,为市民拓展亲海空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海洋、热爱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陆海统筹、湾区统筹、河海共治,以提升海湾生态环境质量和功能为重点,以保护海湾资源、防治海湾污染、改善海湾环境、修复海湾生态、提升海湾综合价值为主要任务,在全市全面推行湾长制,强化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理,注重综合治理,推进依法治理,坚持长效治理,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海湾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海湾健康、实现海湾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属地管理;坚持陆海统筹、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因湾制宜;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为工作原则。
青岛作为“湾长制”的首批试点,将立足全市海湾实际,明确了优化海湾资源科学配置和管理、加强海湾污染防治、加强海湾生态整治修复、加强海湾执法监管四个方面的23项具体任务,并按照部门职责细化分解到责任部门。确定了2017年10月底前,在全市建立湾长制组织体系,全面推行湾长制。到2020年,湾长制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管理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海湾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水质优良比例稳步提高,海湾经济社会功能与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协调,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蓝色海湾治理目标。
通讯员 周健伟 文 刘子琳
[编辑: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