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实习生孙婷 报道
半岛都市报9月14日讯 9月14日上午,崂山法院与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举行了“执行悬赏保险”的签约仪式,今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交纳少量费用购买“悬赏保险”,法院通过网络、报刊等信息媒体向社会公布悬赏公告,由保险公司承担悬赏金额的支付。
2016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承诺“在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近年来,崂山法院依法加大执行力度,推进社会诚信机制建设,创新性地开展了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推出执行一案一账户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法院案多人少,破解执行难涉及面广,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通过执行悬赏这一制度将进一步解决“找人难、找物难”等执行难题,有利于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经济负担,降低执行风险,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最大可能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当天发布会后,有两名申请执行人现场提交了悬赏申请并购买了“悬赏保险”。
2012年6月,市民宋先生与被执行人张旭签订了借款合同,德通起重机公司、德通冶金公司、徐西娥、张育水为担保人,借给张某人民币二百万元用于经营周转,约定同年7月17日归还并支付利息,但直到2014年也没有偿还,双方又于2014年5月签订一份还款协议,但最终也没有归还。宋先生无奈与2014年8月将张旭及担保人德通起重机公司、德通冶金公司、徐西娥、张育水共同起诉至崂山法院,但从开庭时,五被告就联系不到。崂山法院最终于2015年5月缺席判决张旭偿还宋先生人民币二百一十六万余元以及之后的利息共计三百余万元,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宋先生于2016年3月到崂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司法查控网络对被执行及担保人名下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进行了查询,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能于2016年6月终结了该案的执行。
在听说崂山法院推出悬赏保险制度后,宋先生第一个递交了申请。他表示,“现在有这个悬赏了,我觉得又有希望了,他知道了或者他身边的人知道了,对他肯定是个压力,平常在他跟前说起来对他都是种刺激,另外说不定有人知道他在哪或者哪有钱有房子的,那么法院这边接着就能去找他,对举报人来说也是一种动力吧。”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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