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讲解骑自行车注意事项。(交警供图)
晚报讯 前天下午,城阳交警大队棘洪滩中队民警来到青岛城阳第七中学,给50名年满12岁允许骑自行车的新生们上了一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民警对学生们说,虽然到了允许骑自行车的年龄,但学生们交通知识还懂得较少。民警针对学生的日常交通实际,认真分析了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结合近期涉及学生的事故案例,列举了平时在走路、骑车、乘车容易出现的交通事故,提醒学生们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教育学生们要珍爱生命,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骑行的良好习惯。同时,民警还根据法律知识和事故案例讲述无证无牌摩托车的危害,教育学生要拒绝骑乘此类车辆,民警还示范了指挥手势,告诉学生们如何骑自行车安全过路口,随后还进行了实操演练。 (记者 汤臻 刘维印 胡永绪)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