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 5年审了42232件

2017-09-28 10:3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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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而最近5年间,青岛中院却受理42232件家事纠纷,而且近年来家事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长。9月2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家事审判情况,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据悉,2012年至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家事纠纷一审案件共42232件,其中2012年6356件、2013年8300件、2014年8502件、2015年9295件、2016年9779件。同期,青岛中院受理家事二审案件共2350件,其中2012年489件、2013年562件、2014年437件、2015年400件、2016年376件。

  记者了解到,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进行,青岛中院成立了11人组成的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全市十个区(市)法院都成立了家事审判专业化合议庭。青岛法院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建了一套集审判 、矫正、服务于一体的家事审判工作新机制。创新设立了“一庭二室”工作平台,即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维权调解室、家事心语工作室;建立了化解家事纠纷联动工作机制。青岛法院率先在家事纠纷中推行家庭暴力“禁止令”,实施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联动机制,尝试离婚财产申报、离婚案件冷静期、家事调查员、离婚证明书制度等家事特别程序,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介绍,白皮书共分五部分,首先对青岛地区家事审判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包括审判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青岛地区家事案件的总体态势。第二部分介绍了青岛法院在家事审判方面的机制创新及对家事特别程序的探索与尝试。第三部分是对家事纠纷成因的分析,包括价值理念偏差、法律法规滞后等原因。第四部分是家事审判实务的裁判规则,详尽列举了二十个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离婚、离婚后财产、涉家庭暴力、继承、分家析产等方面,包括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白皮书最后,长期从事家事审判的法官对依法维护权益、促进家庭文明给出了中肯的建议。提示当事人理性对待婚姻,在面对家庭暴力时提高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采取有效方式保护自身财产权利等。呼吁全社会为促进家庭文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同努力。

  趋势:家事案件攀升,一年近万件

  据悉,当前我国离婚率持续攀升,影响人数众多,导致未成年人抚养、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赡养等社会问题出现,对社会政治 、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方面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2016年,全国法院审结家事案件175.2万件,其中离婚案件139.7万件,民政登记离婚和法院判决离婚所涉当事人近千万人。人民群众对家事审判发挥权益保障、情感治愈等职能的期待越来越高。近年来,青岛法院根据家事诉讼对法官职权干预的特殊需求,强化法官的职权探知、自由裁量和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适当干预,对当事人的保护从身份利益、财产利益延伸到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为彻底化解家庭纠纷和修复家庭成员心理创伤提供条件。

  据青岛中院相关法官介绍,近年来全市家事纠纷始终保持高位运行,并且呈现出案件增幅快、审理难度大、适用法律难的特点。2008年至2017年3月,全市法院受理家事纠纷一审案件共61605件,其中2012年6356件、2013年8300件、2014年8502件、2015年9295件、2016年9779件。同年度,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家事审判二审案件共2350件,其中2012年489件、2013年562件、2014年437件、2015年400件、2016年376件。

  分析:拆迁改造成家事纠纷“重灾区”

  通过对以上数据的分析,法院总结出四方面原因,导致家事纠纷案件数量节节攀升。“首先,还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家的生活水准不断提升,观念模式也在改变,旧式家庭模式已瓦解,新型价值观念对家庭成员产生较大影响,家庭伦理关系不断显现新问题、新情况。这就导致家庭成员社会角色定位模糊,对义务履行的自觉性低。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伴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完善,权利意识得到宣扬及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纠纷多发。还有最后一方面的原因就是,随着青岛地区向国家中心城市迈进,城市布局及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德生态园、胶东新机场等大项目的建设,市北、李沧、黄岛等地区城乡改造,引发了以继承、分家析产纠纷为主的大量家事纠纷。

  记者了解到,2012年来全市家事案件存在诸多特点。首先是案件数量大,整体呈上升趋势。家事纠纷作为传统民事案件,案件数量大,特别是婚姻案件(多为离婚案件)占到家事纠纷案件80%以上。其次,案件类型多,且高度集中。全市审理的家事纠纷涉及婚姻、继承、赡养等多种案件类型,但同时又高度集中于离婚、离婚后财产分割、继承等纠纷。三是家事纠纷通常隐涉财产问题。征地补偿、股权纠纷、房屋归属等财产纠纷与家事案件杂糅,财产数额大且类型多样,导致家事纠纷复杂性不断增加。四是新型疑难案件增加。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开始进入法院。由于非法同居现象屡禁不止,导致非婚生子女大量出现,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认领纠纷日渐增多。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出现了许多的新问题。一方面,出现重婚、婚外恋等现象挑战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另外,家庭暴力案件呈上升趋势;离婚时妇女的财产权利和探视权利得不到保障;婚姻家庭不稳定,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老年人的赡养得不到保障,受虐待现象严重等。

  “中国传统社会中家庭一直是以较大的规模存在,四代同堂甚至更多辈分的人生活在一起也是屡见不鲜。家庭是一种高稳定的社会形式,婚姻家庭制度对每一个个体都有很强的约束力。当时社会的家庭观念非常浓烈也相对封闭,家庭极少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冲击,基本上维持着“法不入家门”的状态。家庭发展到今天,其规模呈缩小化发展趋势,出现为数众多的只有父母、子女两代人的小型家庭,也有只有夫妻二人而无子女的丁克家庭,随着离异人数的不断增多,又出现了不少的单亲家庭。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日趋淡漠,家长在家庭中的权威与控制权日益消减。在各种外界因素的冲击之下,婚姻家庭等身份关系也日趋复杂化,而且纠纷的发生频率明显增高,今天的家务事已不再是家庭内部就可以自由处置的私事,相应地,人们对司法解决家庭问题的需求增加。青岛地区家事案件收案数逐年增长,并且逐渐呈现出案件增幅快的特征。”法官介绍说。

  措施:率先推行家庭暴力“禁止令”

  为应对家事纠纷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青岛中院做了大量工作。其中,早在2006年设立婚姻家事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婚姻、赡养、抚养、继承和分家析产等纠纷。除了黄岛区、城阳区法院未对家事案件的审理做专门划分外,其他基层法院的家事纠纷均由专门审判庭审理。其中,市北区法院设置了普通家事类、涉老类、涉少类三个专业化合议庭;即墨、胶州法院设立了少年家事审判庭。司法改革之后,全市十个基层法院都成立了家事审判专业化合议庭,即墨法院建立了青岛市家事巡回法庭,实行机构专业化 、人员专业化。青岛中院设置了11人组成的家事审判专业团队,专业化团队成员由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家庭生活经验、善于进行心理疏导的审判人员组成,人员相对比较固定。同时,聘任心理咨询志愿者,妇联系统和其他行业中热心调解工作的女性担任人民陪审员。现青岛市两级法院从事家事审判工作的法官160余名。

  青岛市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时间为2010年3月,由即墨法院发放。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9件。青岛各基层法院对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极不平衡,其中即墨法院开展该项工作较早,已比较成熟。有些基层法院至今没有开展,未发出一件人身安全保护令。2016年全市有三个地区法院共发布了11件人身保护令。

  2012年,青岛中院民五庭在审判实务的基础上,经过积极调研,提出了实施家庭暴力“禁止令”的建议,青岛中院审委会讨论通过了《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实施家庭暴力“禁止令”的意见》,在全省率先推行家庭暴力“禁止令”。《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实施家庭暴力“禁止令”的意见》规定在婚姻、赡养、扶养等家庭纠纷案件;继承案件;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人身损害赔偿等人格权纠纷案件;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自诉案件,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家庭暴力“禁止令”。

  2014年,青岛中院与青岛市妇联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化解家事纠纷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法院与妇联共同建立化解家事纠纷联动工作机制。以“营造家庭幸福、构建社会和谐”为目标,依托妇联妇女维权热线和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平台。对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到妇联组织投诉的,妇联可将受理情况及接收的信函转交法院,法院建立工作台帐,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回复。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通讯员 刘琰 时满鑫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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