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全面推行使用社会保障卡 市人社局全面答疑

2017-09-28 16:57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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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9月28日消息  全国统一的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持卡人数今年已突破10亿人,青岛也率先在全省实现了社保卡发放人群和区域全覆盖,发卡率已达99%以上,发卡数量居全省首位。

  社保卡将作为法定身份证件

  为让全市广大群众普遍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青岛加快推行社保卡的综合应用工作。为此,青岛出台了《关于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37号),对社保卡综合应用工作,特别是统一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

  一是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法定身份证件,在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时应优先使用。自2017年10月1日起,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业务时,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二是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新增符合社会保险各类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逐步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2018年1月1日之前已经通过其他方式领取社会保险定期待遇的人员,应分期分批逐步更换为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三是2018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逐步使用社保卡发放老保险待遇业务

  一是自2017年10月1日起,市内三区机关事业和企业新增退(职)休人员、城乡居民新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应全部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二是其他区市的新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根据本区市工作开展情况先进行试点,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的机关事业和企业新增退(职)休人员、城乡居民新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中全面推行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三是2018年1月1日前已经通过其他方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将分期分批逐步更换为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相关养老保险待遇。

  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试点使用

  一是2017年10月1日起,参保单位或人员办理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业务时,试点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相关待遇。二是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现新增人员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

  新增人员将使用“社保卡”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2017年10月1日起,各区市新增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及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应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2017年10月1日前已经领取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本次申领期内可继续通过原方式发放,其中对个人申请变更为社会保障卡发放的,自申请次月起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10月底前将开通社保卡102项人社领域应用

  2017年10月底前,青岛将在全省率先全部开通人社部要求的社保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102项应用,并积极拓展社保卡在其他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应用。一直以来,青岛积极探索推行社保卡的综合应用工作。目前,青岛已经开通了国家人社部要求的102项应用项目的85%以上,比如,通过社保卡查询人社领域就业、参保缴费等个人信息;试点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待遇等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可使用社保卡实现挂号、诊疗、结算、取药等就医过程的一条龙服务,并率先在全省实现了社保卡诊间结算,极大地方便群众就医取药;使用社保卡可在全市4700余家定点药店和门诊医疗机构刷卡定向消费。同时,青岛还积极拓展社保卡在住房公积金查询、民政救助一站式住院结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有效推进“城市一卡通”持续建设发展,让老百姓体验到社会保障一卡通行的便捷。

  今年以来,青岛大力推进社保卡综合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近期,青岛还专门召开了人社业务领域视频会议,专题督查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全面落实开通社保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02项应用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要求全市人社系统的干部职工再大干30天,确保在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开通人社领域102项应用,更好地为全市市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提升人社系统公共服务水平。

  快速高效经办 打造社保卡经办服务品牌

  近年来,青岛一直以满足群众服务需求为导向,创新采用了社保卡+金融经办服务的方式,将社保卡的经办服务和运维保障全部委托给社保卡合作银行来服务,使得全市参保人可就近在社保卡合作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直接办理社保卡日常经办业务,实现了城区10分钟服务圈,乡村半小时服务圈。目前,全市9家合作银行1060多个服务网点3200多名人员为参保人员免费提供社保卡经办服务。青岛自2013年底面向全市参保人广泛发行社保卡以来,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发放人群和区域城乡全覆盖,持卡人数覆盖99%以上的参保人群,基本实现人手一卡,发放数量居全省首位。另外,近期为了进一步缩短社保卡制卡周期,青岛已在各社保卡合作银行部分营业网点布设了社保卡即时制卡设备,急需用社保卡领取待遇或办理异地转诊等特殊需求的参保人,可到各合作银行即时制卡营业网点办理即时制卡或即时补换卡。即时制卡银行营业网点将根据布设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线上线下互动 创新提升社保卡经办服务

  一直以来,青岛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突破口,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深度挖掘社保卡经办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潜力,持续开展网上经办、APP移动应用、电话咨询、自助终端等线上社保卡经办服务,率先在全省实现了窗口、网上、自助、移动融合经办服务。目前,青岛社保卡经办服务业务在开通网上社保卡激活、挂失、解挂、信息查询、制卡进度查询、卡状态查询、卡金消费明细查询等业务的同时,借鉴第三方支付模式,推行社保卡二维码支付,社保卡人脸识别远程认证,社保卡业务网上直办,让人民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让数据信息多跑腿多比对,让老百姓分享更多的发展成果。

  健全应用网络 促进社保卡综合应用落地开花

  为了大力推动和促进社保卡发行和应用,青岛建设了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统一了全市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库,实现了同人、同城、同库和一人、一卡、一号。目前,青岛通过业务专网,向上与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专网互联;向下延伸至全市10个区(市)经办机构、128个街道(乡镇)、6972个社区(村)经办服务窗口,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市政务信息交换共享管理系统,实现与政府各部门之间和16家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通过专线,与全市7000多家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互联,实现了医疗费用实时联网刷卡结算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刷卡消费;同时,依托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实现异地住院费用实时结算,方便参保人员异地持卡就医,走在了全国前列。

  出台金融惠民政策 助推社保卡广泛应用

  2017年10月1日起,各社保卡合作银行根据人民银行的部署要求和青岛实际,提供惠民政策和便民措施,最大限度惠利于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

  1.免收本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办理涉及社会保障卡工本费、金融功能激活、挂失、小额管理费、余额变动提醒、年费、密码维护等业务的所有费用。

  2.免除社会保障卡同行异地存取现金、转账等业务手续费。

  3.每月为本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垫付前两笔跨行取款(含异地跨行)手续费,不向参保人员收取。每笔取款金额不超过ATM每日取款限额(含ATM渠道及助农取款渠道)。

  4.对利用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代发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免费提供动账短信。持卡人在激活社会保障卡代发养老金功能时,自由选择是否激活动账短信免费提醒功能。

  5.为有需求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免费发放对账簿,并主动告知持卡人该项业务。

  6.对于社保卡办卡使用方面遇到的困难和疑问,市民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咨询的同时,还可以就近到发卡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的社保卡专柜窗口进行现场咨询,也可以拨打合作银行专门的服务电话进行电话咨询。

  尚未领取社保卡的人员须尽快办理申领手续

  截止目前,青岛社保卡基本实现人手一卡,对于一些身份证件有误,新增就业参保还没有领取社保卡的人员,本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9家合作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因身体条件限制无法到银行柜台办理的特殊人群,可按照银行的规定实行委托办理,由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协助办理,发卡银行通过电话或上门核实信息后按规定办理。

  为保证待遇发放须先进行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

  青岛采取批量发放方式将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内,为不影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持卡人在需要支取、转账或刷卡消费前,应先到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激活手续。

  今年11月初将封存连续一年以上未刷卡的老卡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2017年11月初,对连续一年以上未刷卡消费的老卡(即劳动保障卡)将停止使用,其卡内个人账户余额将进行封存,激活社保卡时个人账户将自动解除封存,余额即时转入社保卡社保账户内。2017年12月31日,将全部停止使用老卡(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已通过其他方式领取待遇人员可申请变更为社保卡发放社保待遇

  已通过其他方式领取养老保险等社保待遇的人员,如果发生原来卡折丢失、消磁、不能使用等情况需要更换银行账号的,可以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保待遇,也可以向社保待遇代发银行网点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次月即可通过社保卡领取相关待遇。

  记者 孙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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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问:没有领取社保卡的怎么办理社保卡申领?


  答:截止目前,青岛社保卡基本实现人手一卡,对于一些身份证件有误,新增就业参保还没有领取社保卡的人员,本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9家合作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因身体条件限制无法到银行柜台办理的特殊人群,可按照银行的规定实行委托办理,由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协助办理,发卡银行通过电话或上门核实信息后按规定办理。

  2.社保卡金融账户没有激活怎么领待遇?

  答:青岛采取批量发放方式将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内,为不影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持卡人在需要支取、转账或刷卡消费前,应先到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激活手续。

  3问:劳动保障卡停用了,卡上仍有余额的如何处理?

  答:劳动保障卡停止使用,不要担心卡上的医保个人账户金会有损失。卡停用后,卡内医保个人账户只是暂时封存,新社保卡激活启用后,原卡内余额将自动转入新社保卡社保账户内;如果持卡人员已在青岛市以外就业参保的,可以到青岛市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一并转移至新参保地,不能转移的可以办理卡金一次性支付,将余额划拨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内。

  4.问: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必须用社保卡吗?

  答:根据国家规定,社保卡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没有社保卡或社保卡没有激活的将不能进行异地就医实时结算。青岛已经实现了社保卡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持卡在青岛行政区域以外的指定的定点医院联网刷卡即时结算。

  5.问:已经通过其他方式领取待遇的怎么办?

  答:已通过其他方式领取养老保险等社保待遇的人员,如果发生原来卡折丢失、消磁、不能使用等情况需要更换银行账号的,可以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保待遇,也可以向社保待遇代发银行网点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次月即可通过社保卡领取相关待遇。

  6.问:不在9家社保卡合作银行代发养老保险待遇的怎么办理?

  答:不在9家社保卡合作银行代发养老保险待遇的,根据市统一安排,将逐步变更为统一使用目前参保人已有的社保卡进行发放。

   [编辑: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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