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人民群众高度期盼、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本市不断创新思路、多措并举、迎难而上,按照“先危后旧 、先急后缓、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原则,抓好“完善政策、资金到位、征收落地”三个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推行居民监督,积极破解政策瓶颈,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10月12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2012年以来,本市已启动棚户区改造 18.2万户,在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成为“宜居青岛”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问计于民,造好棚改“动力源”
棚户区改造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而且政策性强、程序复杂,因此踏好政策制定“最先一公里”是棚改工作顺利推进的动力源泉。为此,自2013年以来,本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体系,陆续出台了包括地方性法规、指导性意见和配套文件在内的15个法规政策文件,系统地构筑了棚改法规政策体系。2016年2月18日住建部在本市召开了全国棚户区改造现场会,推广“青岛模式”。
政策引导,出台棚改指导性意见。依据上级文件和本市实际,市政府于2013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13〕24号)。该意见作为全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性文件,为四年来棚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政策支撑。
创新模式,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完善征收补偿政策。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居民参与监督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青政办字〔2014〕61号),探索建立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居民参与监督的“青岛模式”,充分发挥“五员”作用,即居民意见的“收集员”、征收补偿的“监督员”、信息互动的“联络员”、家庭纠纷的“调解员”、政策文件的“宣传员”,有效减少了征收工作阻力,大大提高了群众工作效率。
加大投入,建好棚改“加油站”
棚改工作能否持续给力,加满资金这个“油箱”是关键。2013年以来,市、区两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拓宽筹资渠道,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保障体系。
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2015年,在每年将棚改工作列入市办实事基础上,本市出台了《青岛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稳定的棚改财政投入机制,通过统筹专项财政资金、城市配套费增收计提、主城区土地开发整理资金计提、市级土地储备收益中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上级专项资金补助等六项资金渠道,并整合住房保障性资金,设立市级棚改基金,专门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同时规定,主城区的棚改项目全部由市级兜底、贷款及亏损全部由市级偿还。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实施兜底政策 ,为各区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棚改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确保了项目如期推进。四年来,市级棚改基金累计支出达120亿元。
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好开发性金融的保障作用。用足用好国开行棚改贷款资金,对推进棚改项目建设意义重大。2016年,新预算法实施后,原有“统贷”模式已不适合棚改融资要求,必须加快向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转变。根据形势变化 ,本市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策性贷款融资主渠道作用的有效发挥。
完善基础制度。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具体工作流程作了规范,为更好地利用国家政策性信贷、确保棚改进度提供了基础制度保证,成为全国最早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城市。截至今年9月末 ,国开行已累积授信本市棚户区改造资金937.29亿元,累计发放537.84亿元,其中2017年授信225亿元,已发放112.97亿元。
拓宽筹资渠道。本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累计取得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约29亿元,其中住建部专项补助资金23.18亿元,国家发改配套补助资金5.85亿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本市还创新建立了住房保障资金与棚户区改造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政府住房基金在完成其他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前提下,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该机制属于全国首创,2016年安排8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支持棚户区改造。
完善监管体系,确保棚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为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监管,2015年7月,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联合出台了《青岛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青财综〔2015〕20号),对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监督进行了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建立起了审批快速 、流转顺畅的工作机制。
取信于民,配好棚改“润滑剂”
棚改工作的关键环节就是房屋征收,房屋征收的重中之重就是群众工作,因此能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配好“群众工作”这个“润滑剂”至关重要。一是居民监督聚人气。按照本市《关于居民参与监督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明确每个项目由居民推选组成居民监督委员会,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发挥居民监督的积极效应,真正使群众成为加快房屋征收的“助推器”。
同时,服务群众赢民心。各区在征收现场将征收政策 、流程、补偿方案等以“明白纸”的形式发放到居民手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印发《致居民一封信》,让居民放心;聘请律师进驻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司法解释,实行政策咨询、征收评估、协议签订、补偿领取“一站式”服务,让居民舒心;为特殊家庭提供上门签约、发放补偿款等服务,让居民暖心。同时,各区还借助“互联网+”模式,统一建立微信群服务群众,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设专人收集,集中研究答复解决意见,确保棚改问题“快收集、快研究、快答复”。城市信报记者 丁一
[编辑: 焦琳]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