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8年4月高教自考简章出炉 注意事项看这

2017-10-14 11:40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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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10月14日讯  今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山东省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考试将于4月14日、15日举行。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HTTP://WWW.SDZK.CN

  新考生登陆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3日;现场确认地址:各县区招考办。  

  考生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至24日,2018年3月1日至3日。

  济南考生请登陆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济宁考生请到当地区县招考办报名;有关要求详见各市报名须知。  

  考生在网上报名,须事先开通银行借记卡的“网上支付”功能支付报名费用,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的专业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执行。中药学、护理学、药学、公安管理等委托开考专业,必须按专业开考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考生必须是行业在职人员。部分专业限制地市和考生资格报考,有关要求参见专业科目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

  报考手续:考生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考务费45元/科。  

  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到每次考试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考期间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涂,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所有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必须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开考专业、考试科目请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查看。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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